120条电视广告111条违规!消协点名部分产品
中新网11月3日电 (生活频道 陈明)昨日上午,中消协在京发布《电视购物服务测评报告》。报告显示电视购物领域乱象多:104款电视购物样品在七天无理由退货体验中,超四成样品遭遇退货难;120条电视购物宣传信息中,九成多涉嫌违规宣传;送检样品118款,超一成样品的部分指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据中消协商品服务监督部副主任皮小林介绍,当前我国电视购物主要针对二三线城市和农村地区,其主要客户是老年群体。今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电视购物投诉646件,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情况较为突出。
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于今年7-10月组织开展了电视购物服务测评活动。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对33家卫视购物栏目和12家专业购物频道的电视购物商品进行样品购买和信息采集,就售后服务等进行了体验、测试和评价,并于11月2日发布了《电视购物服务测评报告》,曝出了当前我国电视购物行业存在商品质量低劣、售后服务体验不佳和宣传信息普遍违规等问题。
部分电视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情况。 图片信息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
售后服务体验不佳:104款样品 47款遭遇退货难
中新网生活频道了解到,《广告法》有明确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此次活动共对104款样品(含卫视购物栏目58款、专业购物频道46款)进行了退货服务体验。体验结果显示,卫视购物栏目有43款未成功退货,专业购物频道有4款未成功退货。据悉,多数卫视购物栏目购物流程繁琐,没有明确专门售后服务电话,违规拒绝退货问题多。
测评结果还显示,卫视购物栏目购物发票和购物单据缺失严重,服务程序繁琐。58款卫视购物栏目样品中,有50款样品没有提供购物发票,33款没有提供购物清单、发货单或收据等购物单据。皮小林指出,缺乏购物发票、购物单据等购物凭证,一方面增加了消费者退货难度,另一方面一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利于消费者依法维权。
律师建议消费者,在购物之前了解好商品和商家的真实情况以及退换货的规定,同时索要发票,保留好与商家交涉的证据,如快递单和电话录音等,方便日后维权。
此外,皮小林表示电视购物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存在隐忧,“本次调查中,工作人员购买保健食品样品后,不断接到以电话或者短信方式进行同类产品或第二个疗程的推销,消费者明确拒绝后,仍然受到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