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体育局副局长、省体育学院、工商学院副院长张国志贪污、受贿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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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4日从吉林省检察机关了解到,吉林工商学院原副院长张国志(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国志在调任吉林工商学院副院长前,在担任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副县长、松原市副市长、吉林省体育局副局长、吉林省体育学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且多次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吉林工商学院副院长张国志
张国志简历张国志,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吉林前郭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大学学历。2002年4月,任民建松原市委主委、前郭县副县长;2002年12月,任松原市政协副主席、民建松原市委主委、前郭县副县长;2004年3月,任松原市副市长、民建松原市委主委; 2012年12月,任吉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2013年11月,任吉林省体育局副局长;2016年2月,任吉林省体育学院副院长;2017年11月,任吉林工商学院副院长。
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8月3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二版发表评论员文章《监察全覆盖,让公权力监督不留空白》。
监察全覆盖,让公权力监督不留空白8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吉林工商学院副院长张国志接受监察调查”的通报。张国志简历显示,其并非中共党员,而是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其“落马”时也并非行政机关公务员,而是吉林工商学院(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副院长。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的民主党派人士“落马”,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从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一个印证。在监察体制改革、监察法颁布施行之前,由于党纪只能处分中共党员、行政监察法规定的行政监察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想要查处与张国志类似身份的人员存在一定障碍。今年3月通过的监察法,及时填补了党规党纪和原先行政监察法之间的空白。监察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6类监察对象,“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民主党派机关的公务员”等均涵盖在内,在法律层面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各级纪委监委强化职责使命,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在用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同时,又用法律管住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非党员身份的村干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协警、城管编外人员等接受监察调查的消息屡见不鲜,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的震慑作用越来越大。这些都充分说明,反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决不是说说而已。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由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予,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用好执纪执法两把尺子,将使监督之网越织越密、惩腐利剑越来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