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法系统“塌陷”: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晨、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光骏皆落马 半年内多名官员被抓
2月19日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王晨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案一审公开宣判。这位上任后曾极重视司法廉政建设的法院院长,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宣判后,王晨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审现场,图源: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察时局关注到,在王晨落马之后的半年内,包括武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光骏,武汉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滨等官员也相继被查处。
利用司法权大肆敛财
去年5月8日,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王晨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图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6个月后,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情况中称,王晨身为司法干部,本应忠实于宪法法律,严守法官职业道德,清正廉洁,公正司法,却知法犯法,利用司法权大肆敛财,严重触犯国家法律,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利用司法权大肆敛财”这一说法并不多见。有知情人士向察时局透露,王晨所敛收的巨额财产超千万。
当年的通报还直接指出了王晨的敛财手段: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影响执行公务的礼金, 违规购买非上市公司股份并从中获利,利用职权通过向私营业主放贷违规获取大额收益;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司法诉讼活动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诉讼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
察时局关注到,2002年,武汉中院曾爆发“腐败窝案”震惊中国司法界。涉案人员包括当时的武汉中院常务副院长柯昌信和副院长胡昌尤,还有副庭长3名、审判员7名、书记员1名和44名律师。2011年,王晨从湖北高院副院长调任武汉中院任副院长、代理院长时,从上任之初便强调司法廉政建设。王晨在2011年作的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武汉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廉政教育课,深入开展司法廉洁大讨论活动,深刻反思在法官队伍管理、权力运行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诫勉、警示谈话和专项整训活动,引导全市法官加强自我约束。
颇为讽刺的是,7年之后,这位博士法官却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获刑。
同级检察长、政法委副书记也落马
就在王晨被查的4个月后,去年9月19日,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光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此时,孙光骏履新担任武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仅两年多时间。
图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次月,武汉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滨、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汉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图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值得一提的是周滨曾与王晨短暂共事。
2003年9月至2011年11月间,周滨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后出任武汉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晨则在2011年1月进入武汉市中院工作,相继担任副院长、代理院长直至武汉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
短短半年内,武汉市法检系统一把手双双落马,市政法委副书记也被查处。反腐之风还吹到了公安系统,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皮兴胜也被调查。
有知情人士告诉察时局,多名政法系统官员被查,武汉堪称是“政法系统塌陷”。
湖北省委去年派出8个巡视组巡视武汉
今年1月,湖北省委宣传部曾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情况。
通报显示,全省去年立案查处厅局级干部案件101件,县处级干部案件1367件,乡科级干部案件4296件,其中查处“一把手”案件1834件。新闻发布会上还点名武汉中院原院长王晨,武汉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孙光骏等一批重大影响案件。
察时局还关注到,去年湖北省委第二轮巡视安排了8个省委巡视组对武汉市本级及13个区、2个开发区进行常规巡视,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等5个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在省委8个巡视组进驻后,市区巡察组也相继进驻,对10个市直单位开展巡察。此外,武汉也采取异地交叉巡察的模式,在全市13个区连续组织开展了2轮全域性区级交叉巡察。
据悉,巡察期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平均增长264.2%,发现面上问题数平均增长23.2%,问题线索数平均增长64.4%,处级干部、一把手问题线索大幅上升。
武汉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周滨武汉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滨,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汉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周滨,男,1960年3月出生,汉族,黑龙江哈尔滨人,大学学历,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至1992年7月任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检察员,1992年7月至1994年12月任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994年12月至1997年1月任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1997年1月至2003年9月任武汉市蔡甸区委副书记,2003年9月至2011年11月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1年11月至今任武汉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滨系中共武汉市委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刘汉强,男,1962年4月出生,汉族,福建惠安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至2004年4月,历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副庭长、调研员;2004年4月至2016年3月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6年3月至11月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2016年11月至今任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汉强系武汉市江汉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王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经查,王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影响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购买非上市公司股份并从中获利,利用职权通过向私营业主放贷违规获取大额收益;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司法诉讼活动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诉讼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通报指出,王晨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身为司法干部,本应忠实于宪法法律,严守法官职业道德,清正廉洁,公正司法,却知法犯法,利用司法权大肆敛财,严重触犯国家法律,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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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晨,男,1962年4月出生,汉族,江苏姜堰人,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一级高级法官。
履历
980.09—1984.07,武汉大学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4.09—1987.07,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刑法专业研究生并毕业,获刑法学硕士学位;
1987.07—1992.12,湖北省法院业余大学教师,省法院政研处任书记员、副科级书记员(其间:
1989.09—1992.09 武汉大学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获刑法学博士学位);
1992.12—1999.11,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刑二庭副庭长(1996.11 明确为正处级审判员,1999.07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1999.11—2000.12,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其间:2000.06—2000.12 到美国俄亥俄大学参加行政管理学习并结业);
2000.12—2002.04,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研究室主任;
2002.04—2004.02,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04.02—2006.05,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06.05—2011.01,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1.01—2011.02,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2011.02—2018.05,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汉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中共武汉市第十三届市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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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光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孙光骏简历
孙光骏,男,1960年4月出生,汉族,湖北应城人,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一级高级检察官、教授。
履历
1980年01月至1982年08月,应城县第一小学教师;
1982年08月至1986年06月,华中师范大学外语系学习
1986年06月至1989年08月,应城市第一中学教师;
1989年08月至1992年04月,中南政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2年04月至1997年09月,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处正科级检查员;
1997年09月至2002年07月,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批捕处副处长(2002年3月明确为正处级,1995年9月至1998年6月,武汉大学法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1998年6月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2002年07月至2002年10月,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02年10月至2006年11月,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检察长(2002年12月任检察长);
2006年11月至2007年01月,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
2007年01月至2014年11月,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4年11月至2016年01月,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局级);
2016年01月至2016年03月,武汉市政法委委员,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
2016年03月至2017年01月,武汉市政法委委员,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7年01月至今,武汉市市委委员,市政法委委员,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