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年涉案金额上百亿 运营商或面临更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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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电信诈骗的利益链条中,通信运营商和二三类网上倒卖话务商获得的话费收益约占10%。”陈伟才在调研中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而这一收益主要来源于不法分子在境外通过网络改号电话群拨境内用户产生的大量通信费用,“去年电信诈骗的受骗额是107亿元人民币,你算一下这笔账,运营商能得到多少钱,他们怎么会有动力去自觉主动地拦截?”运营商或将面临更多诉讼基于上面的分析,陈伟才认为,在杨衡兴的案子中,由于电信运营商的问题,杨衡兴才受骗,运营商应百分之一百地担责。之所以这么认为,陈伟才还有另外一个理由,即运营商向用户收取了来电显示费。“法院在判处运营商完全承担责任后,运营商可接着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并向犯罪分子追责。”陈伟才说,只有这样,才能督促运营商真正把堵截电信诈骗重视起来。但是,运营商似乎并不认为他们在电信诈骗中应负责任。即便是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判处广州电信赔偿杨衡兴1万元人民币,广州电信仍然不服。杨衡兴的代理律师胡国利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在10月8日的二审中,广州电信反复称运营商没有能力拦截改号电话,并据此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包括陈伟才、胡国利和IT律师赵占领在内的受访者均表示,运营商的这一说辞站不住脚。“很简单,运营商每年都会公布自己拦截了多少改号电话,这就说明他们是有能力的。”赵占领说。在IT律师赵占领看来,运营商的来电显示服务是收费的,既然收费,服务就要符合合同目的,号码的显示也应该是真实准确的,如果号码显示是虚假的,运营商就要承担违约责任。“电信条例也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为电信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和价格合理的电信服务。用户的手机上显示的电话号码是虚假的,这说明运营商违背了电信条例的规定,从这个角度来看,运营商也应该为电信诈骗担责。”麻根生说。不过对于在相关案件中运营商应担责的比例,赵占领认为,电信诈骗是一个多因一果的事情,电信诈骗得以实现有很多因素,改号是一个环节,此外跟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手机用户自身的防范意识有关系,至于承担多大的比例的责任,要看法院的自由裁量。胡国利告诉记者,他们也希望在二审中法院能调高广州电信赔偿的比例,否则消费者维权的成本太高了。“一审判赔1万元人民币,杨衡兴诉讼费就缴纳了8494元,二审诉讼费又交了几千元。”胡国利说。麻根生也在密切关注杨衡兴的案子,他觉得这个案件的二审结果对他代理的案子的判决会有推动作用。“此前有很多很多人向咨询,想起诉运营商。但是我手里的案子一直没有判,不太敢接。如果深圳的案子也判了,并且也判运营商败诉,我就有底气接更多案件,或许后续会有多起起诉运营商的案件发生。”麻根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