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辽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长邱大明涉受贿贪污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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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原副主任邱大明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交由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邱大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邱大明,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邱大明利用担任吉林省审计厅副厅长、中共吉林省辽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吉林省监察厅副厅长、省纪委常委、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利用担任吉林省审计厅副厅长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巨额公共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邱大明,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吉林榆树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入党,吉林工业大学技术经济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吉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2018年9月11日,邱大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2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9年1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邱大明作出逮捕决定。2月,邱大明被提起公诉。邱大明履历1980.09—1984.07 吉林工学院管理工程系工业企业管理专业学生1984.07—1987.10 吉林工学院人事处科员1987.10—1989.07 吉林省审计局人事处科员1989.07—1992.05 吉林省审计局人事处副主任科员1992.05—1992.06 吉林省审计局人事处主任科员1992.06—1994.06 吉林省审计局内审指导处副处长(其间:1992.06—1993.06下派前郭县财政局工作)1994.06—1997.12 吉林省审计厅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3.08—1996.06在吉林工业大学技术经济专业研究生在职学习,1996.06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7.12—2001.08 吉林省审计厅办公室主任2001.08—2006.12 吉林省审计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其间:2002.05—2004.05下派任前郭县委副书记)2006.12—2011.03 吉林省辽源市委常委、纪委书记2011.03—2012.05 吉林省监察厅副厅长2012.05—2014.08 吉林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2014.08—2016.05 吉林省纪委副书记2016.05—2018.02 吉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2018.02—2018.10 吉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