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副市长商怀君涉受贿罪被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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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截图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山东省德州市原副市长商怀君严重职务违法,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等被开除公职。经查,商怀君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商怀君身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商怀君开除公职处分;由有关单位按规定撤销其中国农工民主党山东省委常委、德州市委主委职务;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商怀君简历商怀君,男,1965年5月生,汉族,山东宁津人,本科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加入中国农工民主党。履历1981.09—1986.07,滨州医学院医学系医学专业学生;1986.07—1998.01,宁津县人民医院内科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1998.01—2002.01,宁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其间:2000.09—2001.07,在南开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工商管理专业学习);2002.01—2008.01,临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08.01—2011.04,德州市卫生局副局长;2011.04—2011.11,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2011.11—2012.02,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农工党德州市委主委;2012.02—2017.01,德州市政协副主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农工党德州市委主委;2017.01—2017.02,德州市政协副主席,农工党德州市委主委;2017.02—2018.12,德州市政府副市长,农工党德州市委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