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社会镜像      中产平台  
 
法治热点  反贪防腐
依法治假  见义勇为
创业就业 薪酬社保 消费住房
环境保护 食品安全 医药安全
婚姻家庭 教育文化 养老休闲
统计分析 法规政策 财金 行业地方
能源矿产 进出口  三农 土地海洋
科 技  国 企  民企 企业家富豪榜
股 票
彩 票
收 藏
你的位置:  您的位置:首 页法治依法治假

云南泸沽湖“天价”石斛一把要价3000元 商家退款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

点击进入下一页

本报追踪报道景区天价中药。

  《还在百度“斛”字万元石斛已磨成粉》后续

  编 前

  10月9日,《云南泸沽湖“天价”石斛 一把要价3000元》见报。在之后4天时间内,本报接到了170个投诉在景区买到“天价”中药的电话,并追踪报道了游客在西安大雁塔、云南大理剑川景区观景台、云南丽江大东乡的三例“磨粉后遇高价”的遭遇。

  随即,西安大雁塔当地旅游局、云南大理剑川县等有关部门主动联系本报记者,希望协助消费者维权。截至13日,此上三篇追踪报道所涉及的消费者均收到了商家退款,分别为4000元、12600元、13000元。由此,一场喧嚣的天价中药风波得以平息。

  10月5日,广安游客张先生在大理剑川剑湖观景台购买800克石斛,被强收12600元,“打粉的时候,我还在百度‘斛’字。”(本报11日报道)

  13日上午,云南大理剑川县旅游委联合当地工商、食药监局、综合执法大队,到剑湖观景台事发店铺执法检查,并约谈店铺相关负责人,责令其全额退款。目前,该店铺已停止售卖各类中药材。

  退款 剑川县4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剑川县旅游委副主任李强向记者介绍,报道出来后,大理白族自治州和剑川县各级领导非常重视。13日上午,剑川县四个部门共10位执法人员,到涉事店铺检查,未在店内看到石斛、天麻、玛咖等中药材,也未发现有打粉机。

  店铺李经理承认,国庆节期间确实在店内卖过中药材,并且加工成粉,与华西都市报报道基本相符,“但是店内并没有消费者所怀疑的托儿,店员也未围上去强制消费。”事情披露后,店铺上级公司已对其下达了停止售卖的通知。

  随后,执法人员检查了该店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并查询其进货渠道。“手续是有的”,李强说,如果真是500克(石斛)打粉后变成800克,则涉嫌欺诈。但是目前暂时没有录音、视频等证据证明店家有药托、强行买卖以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还暂不能对其进行处罚”。

  价格上,剑川旅游委曾联合当地物价部门走访调查,中药材是市场自由定价,只要商家明码标价、没有误导消费、未强买强卖,消费者讨价还价是可以的。

  “但只要消费者提出退款,我们会责令商家今日之内全额退还。”李强随后电话联系上张先生,对其在丽江不愉快的行程表示遗憾和歉意,并感谢张先生及时向当地职能部门曝光和投诉,同时也感谢媒体监督。他说,当地旅游局将进一步整改,“打算让每个店铺上缴一些质量保证金,一旦有投诉反映,经核实后就从保证金中抽出部分给消费者。”

  枝节 商家索要“无欺诈”字据

[1] [2]  下一页

 
 友情链接:人民网  新华网  法治网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  新京报  每日经济新闻  搜狐  国家卫健委  北青网

版权所有@中实弘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1

电话:(029)88866888转6388   E-mail:sx_szlef@163.com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06042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 180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