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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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覆盖省、市、县三级,涉及部门和单位26.5万个。检查内容包括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2017年度预算和2016年度决算公开信息的完整性、细化程度、及时性、公开方式,以及财政收支信息的真实性。
检查结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未公开预决算的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减少。未公开预算和未公开决算的地方各级部门和单位2016年与2015年相比,降幅高达98%;2017年在2016年基础上继续下降,降幅为74%,部门预决算公开率接近100%。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升。检查结果显示,2017年地方预决算公开的各项综合指标总体达标率超过90%,主要单项指标持续改进趋势明显。如,地方各级部门和单位在公开当年部门预算时,“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公开率2015年仅为79.5%,2016年升至95.4%,2017年再升至99.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开的比率,2015年为85.2%,2016年升至96.9%,2017年再升至98.9%;部门预算公开的及时率(按规定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公开的部门和单位数量占应公开部门和单位数量的比率)2015年仅为61.4%,2016年升至92.1%,2017年再升至98.3%。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公开政府决算时,2015年仅有55.7%的上年度政府决算公开了“举借债务情况说明”,2016年则升至95%,2017年再升至97.1%。预决算公开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地方所有省级财政部门都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建立了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省级部门预决算。内蒙古依托财政厅门户网站建立了统一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财政和部门共建共享,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江苏、海南等地统一制发预决算公开模板,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预决算公开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湖南、福建、深圳等地将预决算信息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通过考核评价,强化各地各部门主体责任和主动公开意识。陕西、宁波等地细化预算编制,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预决算公开基础。
地方预决算公开状况虽然进一步改善,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仍有少数部门和单位未公开预决算。截至检查结束,仍有227个部门和单位未公开2017年度预算,160个部门和单位未公开2016年度决算。从级次来看,未公开2017年度预算的部门和单位中,省级15个、市级45个、县级167个;未公开2016年度决算的部门和单位中,省级15个、市级42个、县级103个。部分地方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细化程度仍待提高。检查发现,部分地方公开预决算时,内容不够完整细化,重要公开内容缺失,有关事项的解释说明不够全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对预决算公开信息的全面掌握和理解。如新疆托克逊县财政局批复下达各部门预算后,在政府网站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中,仅集中公开本级所有部门和单位2017年度预算下达数,每个部门和单位仅公开一张表,比规定少公开7张表。部分基层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薄弱,严重制约公开质量。检查发现,不少基层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松懈,会计人员不足或素质不高,导致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大量预算编报不实、多计或少计收支、账账不符、账表不符等问题,造成编制和上报的预决算信息失真,并严重影响预决算公开信息的质量。如天津河东区、武清区、宝坻区民政部门存在连续多年虚编预算、虚列支出并将大量预算资金转入账外核算等问题,严重影响资金绩效和安全。深圳福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公务接待费用列入“食堂餐费”,少公开公务接待费20.35万元。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建立完善地方预决算公开评价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下为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注:1.分值为百分制得分。2.2017年度根据预决算公开相关制度文件增加部分评价指标,并调整评价体系中相关因素权重,故本年度排行榜分值与2016年度分值不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