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参与传销3176万人 30%传销是金融理财类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
你参加过消费返现类的商城促销类活动吗?或者你参加过高收益推荐奖励的理财游戏类活动吗?或者你收藏过纪念币、纪念钞吗?日常生活中,也许你参加过的一些活动可能是传销人员布下的骗局。9月6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郭弘在2018 ISC互联网安全大会“电子取证技术与发展论坛”上表示,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是双胞胎,它的得利方式也是交纳会费,然后再拉人进入作为自己的下线,这种方式与传统传销并无本质区别。网络传销的获利方式仍是交纳会费截至2018年2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反传销监测治理基地共识别到3534个疑似传销平台,其中2017年新出现的平台占比为58%,平台参与人数高达3176万,并且每天新增识别传销平台30个左右。传销平台不断增加的同时,传销模式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近年来,不法分子打着“微商”、“电商”、“多层分销”等名义从事的网络传销活动不断蔓延。“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平台发展了500多万会员,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涉案金额数百亿元。湖北“云在指尖”微信传销案涉案金额达6.2亿,关注“云在指尖”公众号人数达2400余万人,会员人数达280万余人。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郭弘。主办方供图。郭弘指出,传销的特征主要是交入门费、拉人头、多层代理和团队计酬,通常满足这几点即可认定为涉嫌传销。“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是双胞胎,它的得利方式同样也是交纳会费(或者说是享受产品),然后再拉人进入作为自己的下线,这种方式与传统传销没有本质的区别”。从类型来看,目前网络传销主要类型包括:传统传销的“网络版”、网络电商的“模仿版”、金融模式的网络传销。传统传销的“网络版”,就是“空麻袋装米,什么东西都没有的情况下虚拟出一个东西,通过入门费、拉人头的方式,将虚拟的东西空对空地卖下去”,郭弘表示,网络电商的“模仿版”,即是将一个价格便宜的东西以微商的形式卖出去,但用非常高的价格作为会员计酬的方式。“据统计,30%的传销都是金融模式的网络传销,不少传销在炒作虚拟货币,通过虚拟货币融资去拉下线。”郭弘还强调,很多都是以慈善、公益为名头实为敛财类传销,以保健品、收藏品、投资等为载体的骗老类传销,以高收益为诱饵的金融投资理财类传销等。她在会上举了一个真实的案例。有一个老太太曾报案十几次,她想在平台上理财,认为利息太高不靠谱但又被高利息所诱惑,她将“鸡蛋放在多个篮子里,结果这十几个篮子里的蛋都破了”。传销网络化加大了公安机关的取证难度据郭弘介绍,对于网络传销案件的鉴定,需要鉴定出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可以列出一个族谱图,梳理出案件中的人物关系,明确具体的涉案人数、涉案金额;通过代码分析以及固定保全的资料证明有奖分配制度是否存在,同时还要证明参与者是否按照奖励分配制度规定进行了运作。不过,传销的网络化也加大了取证的难度。郭弘表示,现在网络传销都是会租用云服务器,但租用云服务器的时间并不长。若云服务器过期的话,所有的数据就会消失。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公安机关及时取证。然而实际上,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取证周期非常长,调证手续也非常复杂。此外,郭弘还指出,司法鉴定机构需通过已有的证据链,将整个传销模式构建出来,但其工作量非常大,涉及到网站的搭建、数据库的分析和代码的分析等。“现在的网络犯罪都是呈集团化,犯罪人员的反取证意识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传销类网站都放到境外去了,他们安全保护意识也非常强,无论对于公安机关还是司法鉴定机构,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她表示,“我们希望通过与公安机关的配合把整个证据链连接起来,保护受害者,也希望大家擦亮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