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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明是否合谋操纵值得进一步关注 不能发个微博了事 证监会有澄清说明义务



来源: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许峰  发布时间:
  8月15日讯 演员黄晓明于今日凌晨在微博就“黄晓明卷入操控18亿股票案”报道发表声明,声明称相关报道不实,自己并未操纵股票。黄晓明表示其股票账户开立后由母亲代为管理,其母亲将账户委托给路某代为理财,经由路某介绍转委托给高勇管理,高勇账户组所从事涉案交易,由高勇决策。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对凤凰网财经表示,目前确实没有证据表明黄晓明及其母亲参与了市场操纵,在不能证明二人实际参与了操纵的情况下,不能进行有罪推定。
 
 
  不过,许峰提到,“本案还有很多值得怀疑的地方,比如之前涉案账户是否有其它违规交易,是谁在交易等等。如果之前涉案账户曾经有过违规交易的话,是否有回收收益、黄晓明与高勇是否有沟通交流、双方是否有过操纵市场的合谋等都是值得关注的。操纵股市不能黄晓明说委托就认定是委托,关键要看委托的细节和执行过程。”
 
 
  许峰坦言,目前市场上对于此事件其实是充满了怀疑的,这种怀疑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所以,涉事方不能仅仅发个微博或发个澄清声明那么简单,公众有合理的知情权。证监会和涉事方都有更多的解释澄清说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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