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农村合作银行将未流出刷卡金额记入消费者账单扣款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发布时间:
自己的银行卡在外地被不法分子盗刷2.5万余元湖南长沙市民龙女士起诉银行法院判决银行承担七成责任龙女士自己承担三成责任一年多后她意外得知由于警方破案及时被盗刷的钱实际并未划走她多次找银行讨回自己承担的三成损失屡屡遭到拒绝记者介入调查后近日龙女士最终要回了本属于自己的7500元钱▲事发长沙农村合作银行现已更名为长沙农村商业银行信用卡被盗刷两万五法院判银行担责七成消费者担责三成▼▼▼2014年年初,龙女士向湖南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申办福祥贷记卡一张。2016年3月12日上午10时52分,龙女士的手机收到银行短信提示,显示该卡在江苏省无锡市涵之信商贸有限公司消费25004元。龙女士随即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到附近的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黄合分理处申请信用卡挂失,并与银行工作人员就信用卡在外地被盗刷事宜进行交涉。银行方面表示无法处理。随后,龙女士向长沙、无锡两地公安机关报案。▲江苏银联提供被盗刷25004元证明2016年3月16日,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将被盗刷的25004元计入龙女士当月的应付账单中,并于2016年4月9日从她绑定的还款储蓄卡中扣取该笔款项。龙女士以25004元消费是犯罪分子盗刷为由,要求银行退还25004元,遭到银行拒绝。2016年4月25日,龙女士将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起诉至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银行赔付自己的损失25004元。2016年5月31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查,法院确认该案是他人持伪卡在POS机透支消费25004元。法院审理认为,银行负有保障客户信用卡账户安全的义务,应对案涉银行卡被伪造后交易产生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龙女士作为持卡人,有妥善保管信用卡及其密码的义务,不排除未能妥善保管其信用卡密码,龙女士对其银行卡被盗刷也存在过错。法院判决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承担70%的责任,即向龙女士返还17505.8元。龙女士自行承担30%的责任,即承担7501.2元。判决后,长沙天心农村合作银行主动履行了退还义务。犯罪分子被抓盗刷款实际并未从银行划走▼▼▼正当龙女士将银行卡被盗刷一事渐渐淡忘的时候,2016年12月的一天,龙女士意外地接到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严法官的电话,告知盗刷信用卡的犯罪分子赵某某在盗刷她信用卡几小时后被无锡警方抓获,已由检察院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官还告诉龙女士,赵某某用25004元刷卡购买的是一对手镯,结案后可以将手镯返还给龙爱莲。随后,龙女士得知,赵某某于2017年3月被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目前手镯仍由无锡警方保管。法官要求龙女士与警方联系返还手镯事宜。几经周折,龙女士与无锡市警方联系,不料,无锡市警方一席话差点把龙女士气得晕过去。原来,无锡市警方告知龙女士,手镯不能返还给她,因为当年被盗刷的25004元并未从银行付至商户。换句话说,银行没有受到任何损失,手镯必须返还给商户。经多方联系,今年年初,无锡警方将从江苏银联取回的盗刷25004元未交付给商户的证明交给龙爱莲。龙女士数次找到银行,要求银行向其支付25004元的30%,银行以种种理由予以拒绝。银行是否知情存疑法律专家质疑无损失岂能不退款▼▼▼湖南荣湘律师事务所律师袁亚云认为,银行在本案中具有明显过错,不仅未履行经营者的义务,还有欺诈的嫌疑。首先,银行在将刷卡金额记入消费者的账单前,应当核实刷卡资金是否已经从银行流出。如资金确已从银行流出,应当记入账单,但如资金并未从银行流出,就不能记入消费者的账单。其次,资金是否从银行流出的相关信息,由银行单方面掌握,因此银行有核实该信息的义务。再次,银行存在两种可能,一是没有核实该信息,这说明银行在管理上存在漏洞,该管理漏洞会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二是银行已经核实该信息,但揣着明白装糊涂,那就涉嫌欺诈。袁亚云说“银行不仅应当把刷卡金额的30%退还给消费者,而且应当赔偿消费者受到的其他损失,消费者还有权要求银行赔礼道歉。”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也赞同上述观点。他认为,根据无锡警方提供的证据,被盗刷的25004元损失并没有实际发生,从而说明原认定的损失没有成立,也因而导致法院判定原被告双方分担损失责任的事实基础消失。在此新的事实基础上,消费者的银行卡没有因盗刷发生支付或者盗刷支付并不成功,银行也没有损失,25004元款项扣款据此均应当返还。除去已经退回的70%部分,余下的30%也应依据新的事实退给消费者。记者介入调查后,引起了银行方面的高度重视。8月10日,龙女士高兴地电话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原先自己承担的30%款项,银行方面近日已经支付到位。▲龙女士收到银行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