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社会镜像      中产平台  
 
法治热点  反贪防腐
依法治假  见义勇为
创业就业 薪酬社保 消费住房
环境保护 食品安全 医药安全
婚姻家庭 教育文化 养老休闲
统计分析 法规政策 财金 行业地方
能源矿产 进出口  三农 土地海洋
科 技  国 企  民企 企业家富豪榜
股 票
彩 票
收 藏
你的位置:  您的位置:首 页法治依法治假

湖北省阳新县6人公司微信号称朋友圈转发广告领工资 全国1.1万人被骗510万元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
  朋友圈发广告领工资?骗局
 
  每天只要在朋友圈转发三条广告,便能收到每日30元工资?短短三个月,全国便有1.1万余人(次)中了这个微信骗局,诈骗团伙共骗取所谓“入职费”510余万元。近日,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李某等6人依法提起公诉。
 
  2017年6月,李某等6人为谋取非法利益,成立了一个以微信为载体的诈骗团伙。该团伙以某有限公司的名义,注册了几个微信号,对外宣称只要交纳398元“入职费”,每天在自己的朋友圈发布三条广告,即可领取每天30元工资,若推荐其他人加入,可领取80元推荐奖等。这吸引了全国各地微信用户加入。
 
  该团伙将受骗的微信用户拉入众多微信群,每天在微信群发布一定数量的任务,待受骗微信用户完成每天的任务即发放30元红包,以此取得各被害人的信任。随着被害人数量的不断增加,达到一定的规模,该团伙再统一解散所有微信群,拉黑被害人,从而非法占有被害人交纳的“入职费”。
 
  为了达到快速、大量敛财的目的,该团伙在实施诈骗过程中还使用了下列方法:因该团伙人员有限,便雇用部分被害人做微信群的“管理人员”,负责给其他被害人发放每天30元红包,每天领取90元工资,但受雇被害人需交纳1200元“保证金”;对部分被害人宣称只要再交纳320元“入职费”,每天在朋友圈发布五条广告,即可得到双份工资;在该团伙准备解散微信群之际,通知各被害人再交纳65元,每天工资可增加5元,否则按退群处理。
 
  该团伙通过前期的操作,利用被害人推荐他人加入、在微信朋友圈发消息等方式逐渐扩大诈骗规模,于2017年8月底9月初达到作案顶峰。9月12日17时许,该团伙解散所有微信群,拉黑所有被害人。短短三个月,该团伙共计骗取510余万元。
 
 
 友情链接:人民网  新华网  法治网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  新京报  每日经济新闻  搜狐  国家卫健委  北青网

版权所有@中实弘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1

电话:(029)88866888转6388   E-mail:sx_szlef@163.com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06042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 180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