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惠阳:诈骗团伙用“微信、支付宝”转账骗钱
来源:南都 发布时间:
科技不断发展,时代不断进步,诈骗手法也在不断翻新。日前,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分局打掉一诈骗团伙,该团伙正是利用盛行的微信、支付宝转账,经改头换面后实施诈骗的,惠阳已有多个商户上当。
商户:赚取5元转账费,丢掉了500元本金今年4月26日17时,惠阳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淡水石坑二路某便利店被人诈骗。接报后,上塘派出所值班人员立即到达该便利店开展调查。经了解,当日中午,事主蒋女士正在便利店内上班, 一名年约20岁的男子拿了商品准备付款时,询问能否从微信内转账套现500元人民币。蒋女士同意帮该男子套现,但要收取5元手续费。该男子转账后,蒋女士看到对方手机上出示的收款方名称、头像和店铺名称都对得上,便将500元现金交给他。该男子离开后,蒋女士仍未收到相关收款提示,其原以为是网络问题所致,直至隔壁小店店主告知蒋女士自己也遭遇了和她一样的情况,蒋女士才意识到可能被骗了,遂立即向警方报案。警方:并案侦查,打掉一个4人诈骗团伙民警通过调查发现,嫌疑男子用手机拍下商家的收款二维码之后发给同伙进行伪造,同伙修改微信头像及名称后,该男子即转账给其同伙。民警通过对该诈骗手法进行分析研判,发现该团伙在淡水已作案多宗,且作案手法如出一辙。4月27日13时,办案民警通过不懈努力终于摸清了该团伙暂住在惠阳区淡水某连锁酒店。惠阳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展开抓捕行动,并在该酒店某房间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选、江某、林某熠、黎某健。据嫌疑人供述, 自2017年开始,该团伙在广州、东莞、惠州流窜作案,一人负责寻找作案目标,另一人在后台负责修改微信头像及名称,诈骗成功后便进行分赃。经审讯,该团伙已供述作案4宗。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讯深挖中。揭秘:诈骗过程第一步:进入商家店铺内进行消费,使用手机扫描商家微信二维码获取商家账户信息,并截图发给同伙A;第二步:同伙A将微信支付昵称、头像改为与商家一致,并生成二维码发给同伙;第三步:趁商家不注意扫描同伙A发来的二维码,将商品及需要套现的金额转到同伙账户,并出示给商家看。温馨提示:到账金额应当场确认,以免受骗惠阳警方提醒:由于微信非实名制,任何人都可以把昵称改成你的名字,头像改成你的照片冒充你本人,从账号上没有办法分辨真伪。不法分子利用这个漏洞,设置层层铺垫,将受害人引入精妙圈套。商家平时在用“支付宝”、“微信”等网络收款时要多留意,及时确认到账的交易金额,确认到账后再将商品交付给对方,避免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