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夫妇“谎言”拆穿面临巨额索赔 股民该如何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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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万家文化)》:对此前赵薇夫妇、龙薇传媒、万家文化及相关当事人的申辩被驳回,黄有龙、赵薇、孔德永将被处以5年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同时,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最关键是投资者还可以起诉他们……“谎言”拆穿 难逃处罚为了避免处罚,赵薇夫妇也曾努力挣扎过。2016年底、2017年初,赵薇夫妇曾企图通过旗下“空壳公司”龙薇传媒,以51倍杠杆收购百亿市值的万家文化,最终融资失败,放弃收购。这场迅速袭来又快速退去的资本狂潮,最终留给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一地鸡毛”。对此有知情人士告知媒体,这个案子因为影响巨大,且有“名人效应”、涉及高杠杆空壳收购,对股价及投资者影响较大,监管层对该案的处理非常谨慎。经过9个月的调查,去年11月,证监会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随后于12月19日举行了听证会。“赵薇夫妇委托代理人参加了听证,提出了申辩意见,请求免于处罚,”上述知情人士称,他们本人没有出席听证。对于监管层的处罚定性,赵薇夫妇及龙薇传媒提出多项辩白。一方面,认为公告股权转让协议,是按照法律要求公告,不认可所谓“贸然公告”;二是对上市公司股价的影响,不认为自己有责任,而认为是“正常的市场反应”。黄有龙本人还提出,“参与收购的初衷和目的是促进艺术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长期、协同发展,而非谋求短期利益”;“参与交易的行为是善意、诚信、合法的,最终的失败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事后看,这与其“从来没有想过用自有资金进行收购”的态度相对照,颇为讽刺。赵薇则试图剥离自己的直接责任关系。她称,自己并非涉案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不是上市公司的“董监高”,虽然为龙薇传媒的股东、执行董事、经理及法定代表人,但对龙薇传媒披露的信息不负有法定保证责任。“赵薇肯定是知情的,调查过程中是有证据证明的。”前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赵政在询问笔录中称,“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她(赵薇)是知道的…两次材料我们在公告之前都发给过黄有龙看过,他同意的,赵薇也知道的”。根据调查,黄有龙负责组织、策划、指派相关人员具体实施本次控股权转让事项,实际与孔德永进行控股权转让谈判,决策收购万家文化控股权,并指派人员进行融资安排、信息披露,知悉并决策本次收购的进展情况。根据种种调查,证监会驳回了赵薇夫妇、龙薇传媒、万家文化及相关当事人的申辩,最终决定:对黄有龙、赵薇、孔德永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股民该该如何要钱?赵薇夫妇被证监会顶格处罚,让他们真正害怕的肯定不是这一共一百余万的罚款。根据上述处罚决定,关于罚金,夫妻二人加起来也就60万,如果算上龙薇传媒处罚金额,合计120万,以赵薇夫妇的身家,这120万的处罚的确是九牛一毛,但他们真正在意的是可能面临的股民巨额索赔以及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表示,证监会虽然对祥源文化、赵薇等人予以行政处罚,但罚款总额也仅仅二百余万元,且罚款需收归国库,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并未得到丝毫弥补。投资者唯有提起民事索赔诉讼,才有可能挽回自身损失。“上月杭州中院已经正式受理我们代理的首批投资者起诉祥源文化(原万家文化)、赵薇索赔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安排开庭。随着正式处罚公布,我们将加快后续案件起诉进度。”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称。厉律师提醒投资者依法维权、理性维权,并不是上市公司被处罚了,所有亏损的股民都可以获得赔偿,最终是由法院来决定索赔条件和赔付金额,因此,提醒投资者不要贸然起诉,可以先咨询专业律师,根据自己的交易情况,选择合适时点,分批或暂缓起诉。虚假陈述索赔专业性很强,索赔周期可能长达两三年,可以根据自身交易情况,分批或暂缓起诉,避免给法院造成巨大审判压力,同时,也可以降低索赔诉讼风险。除了面临巨额罚款,根据《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在禁入期间内,将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董监高职位。此外,所投资的企业也不得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增等相关再融资业务。据天眼查显示,赵薇目前担任5家企业法人,持有16家公司股权,持股比例在50%以上的就有9家,并在8家企业担任管理职务。也就是说,在接下来的5年内,赵薇持股的这些公司都不得直接参与跟上市公司相关的业务,且她本人需立即停止履行上述8家公司的管理职务。孔德永更多,他的公司有45家,商业角色有68个,处理起来将更为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