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百家网店公开售卖“主编席位”
▲ 商家提供的通用版合同封面
在这份作品出版代理服务合同中,北青报记者看到,乙方为“山东×××文化传播公司”,甲方授予乙方通过____出版社(第三方)办理本作品的有关出版业务。乙方承诺本作品为一书一号,甲方可要求作品的担任(著、主编),并可提出位置、署名方式、出版时期等具体要求。合同中还写明了若乙方提供假书号,将向甲方一次性支付2倍的本书出版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
该客服还向北青报记者介绍操作的流程一般是先付50%定金,需要客户填写一个信息表,然后就提交资料安排。“我们这边给您邮寄出版合同,您收到合同后签完字,自己保留一份,给我们寄回来一份,这样可以保证双方的利益。”当北青报记者问起合同里为什么没有“代写”方面条款,该店家表示,除通用版合同以外,信息表会写明书稿的内容要求、代笔信息、金额和出版时间。
高校教师
主编仍是评职称条件 二三流院校是“挂名”重灾区
如此多的人热衷去念“挂名主编”的歪经,一方面折射出当下出版行业的种种乱象,另一方面,当前中国高校职称评审制度也显出尴尬处境。
“专著或教材挂名,二三流院校是重灾区。好些人钻空子,心照不宣的空子。”一位在京著名文科院校的教授坦言。该教授浏览“挂名”图书书目后,分析常被用以“挂名”的图书多为新兴学科,如旅游专业、艺术门类、外国文学、体育学、思政、图书情报、计算机、管理学类。“究其根本,二三流院校没有建立健全的学术评价机制。好大学的传统文史哲的学科,不会单用论著或论文来衡量,关键是学术的成色和积淀,同行自有评说。”
除了学术评价机制不健全外,多名受访的老师表示,一些院校仍将担任专著或教材的主编、副主编等列为职称评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