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董事长兰世立控诉新疆麦趣尔实控人李氏三兄弟骗取百亿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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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能够正常履职,如否,请详细说明相关情况。【回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出境且在国内正常履职,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履行职务的情况。4、 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针对平仓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除质押股份外,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你公司股份是否还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回复】公司控股股东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勇、新疆聚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盛”)因其融资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5,901.99 万股(其中:麦趣尔集团 4,989.99 万股,李勇 500 万股,聚和盛 412 万股)进行了质押。在办理股份质押时,公司与麦趣尔集团进行了沟通,提醒上述股份质押行为未来可能对其权益变动带来的风险。经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沟通,各方均表示有能力保持公司股权稳定、应对股价波动风险,目前没有平仓风险。截止目前,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补充质押或解除质押的情况,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5、 你公司在保持独立性、防范大股东违规资金占用等方面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回复】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规则及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本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证其有效性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较为完整有效,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资金活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控作用,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经营环境的变化,内部控制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并努力在实际中得以有效的执行和实施。公司将全力确保人员、机构、资产、财务、业务等各方面保持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独立性,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并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及时履行权益变动等信息披露义务。6、 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回复】所谓的媒体报道实为相关当事人编造猜想、诽谤、恶意中伤公司的行为,对公司声誉和市场形象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损害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就上述不实报道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司还将坚决运用一切可行的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此公告。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