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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睢宁县:50岁妇女“组团”骗婚农村大龄未婚男子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
  原标题:别人眼中的“剩男”,她却看到了“商机”
  看准农村大龄男子急于结婚的心理,通过媒人介绍男女双方见面,在相亲过程中“组团”冒充女方亲属,索取彩礼后再与男方断绝“关系”,一个别有用心的诈骗团伙利用这种方式作案十余起,非法获利120万余元。8月3日,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王兰、胡光才等6人提起公诉。
  小伙“姻缘”速来
  家住江苏省连云港市某村的马龙(化名),年近三十依然单身,这让父母非常着急,四处托人为儿子介绍婚事。“附近村镇没什么合适的姑娘,我认识一个睢宁县的媒人王兰,找她试试。”村里一位热心人向马龙的母亲建议。马龙母亲辗转找到王兰,王兰一口应承:“我正好有个女儿未出嫁,你们就来我家见一面吧。”这让马家人喜出望外。
  2015年10月,马龙和母亲、叔叔等人乘车来到睢宁县王兰家,家里还有一名中年男子和一名年轻女子。王兰介绍,两人分别是她的前夫和他们的女儿丁艳。聊天中,马龙感到丁艳对自己似有好感,两人相谈甚欢。
  三天后,王兰和丁艳按照约定到马龙家“相家”。原本担心自己家境一般,会被女方嫌弃,不料王兰母女对马家一番察看后,当场就应允了这门婚事。王兰提出,按照当地风俗,男方要给女方1.1万元的“见面礼”及8万元的“彩礼钱”。眼见儿子婚事有了着落,马龙的父母喜不自胜,东拼西凑将9万余元现金交给王兰,双方很快商定了结婚日期。
  “女友”身份是个谜
  马家人兴高采烈地筹备着婚事。他们并不知道,仅隔十余天,王兰带着丁艳又出现在另一相亲现场,二人不再以母女相称,丁艳摇身一变成了“胡敏”,王兰则是“胡敏”的表姑,相亲的男方是来自安徽省固镇县的张松(化名)。在随后的饭局中,“胡敏”的爷爷、大伯、姑姑、表妹等亲属一一出席作陪。有如此众多的“亲友团”,张松及家人丝毫未对“胡敏”的身份产生怀疑。
  “相亲”成功后,王兰等人故伎重施,向张松索要见面礼及彩礼钱。交往期间,“胡敏”又多次向张松索要手机、电脑、衣物等。为了能早日成婚,张松对“女友”有求必应,共计花费11万余元。
  眼见婚期将至,“胡敏”对张松的态度突然冷淡下来,以各种理由将婚期一拖再拖。最后,“胡敏”和王兰的手机均打不通。意识到被骗,张松报警。经侦查,警方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涉嫌诈骗的王兰等人相继被抓获归案。
  “组团”骗婚套路深
  王兰,睢宁县农民,案发时50岁,曾因拐卖妇女罪、诈骗罪获刑。刑满释放后的王兰不思悔改,仍盘算着诈骗钱财。近几年,随着农村大龄“剩男”增多,一些男子为了能娶上媳妇,不惜花费高额彩礼钱,这让王兰看到了“商机”,便打着“说媒”的旗号伺机行骗。为使相亲过程演得逼真,王兰决定“组团”行骗。同乡胡光才、庄艳、徐刚、朱雪芳等人先后被其“收归麾下”。之后,王兰的前夫丁正军、女儿丁梦也相继加入。为防“家庭成员”被邻里识破,他们多选择外乡男子作为目标。
  该团伙作案时,或通过亲友关系或通过各村的“媒人圈”,有意散布“手头有待嫁女”的信息,一旦有男方上钩,他们便将相亲地点定在王兰或胡光才家中。行骗前,他们进行角色分工:庄艳、丁梦、朱雪芳使用假名轮流扮演“相亲女”,年龄稍大些的王兰、胡光才、徐刚等人,则充当女方父母或其他亲属,组成“临时家庭”。既有本地熟人介绍,又实地察看了女方家庭,自然让男方吃了一颗“定心丸”,以至于该诈骗团伙屡屡得手,近一年时间连续作案10余起。
  2017年3月,公安机关对王兰、胡光才、庄艳、丁梦、徐刚、朱雪芳6人以涉嫌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其余人员的犯罪事实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办案检察官提醒,男女青年在“相亲”“订婚”等过程中,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身份信息是否真实,对短期内索要大额钱财的行为应提高警惕,谨防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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