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内蒙科技大学毕业生张超被骗入传销组织第5天死亡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
他的工厂周围总能看到三五成群的传销人员,清一色的外地人,20岁出头、不会说静海话,每天就是游手好闲地走来走去,白天到农村地里去,晚上回村里睡觉,“年轻人一接触传销,就什么也不想干,天天就想着凭空发财”。李耀见过无数次警方打击传销人员的场面,也见过一车车传销人员被遣返原籍,“但送的人还没回来,他们就都跑回来了”。惩办传销组织难点何在传销为何屡禁不绝?记者采访了多名反传销专家及法律界人士,他们的一个共识是,目前的刑法对传销行为定罪门槛较高,难以对绝大多数传销人员治罪,令众多传销人员有恃无恐。记者了解到,要惩办一个传销组织有两大难点,即取证难和“涉案30人以上”的立案标准。传销成员往往极其善用“反侦查手段”逃脱惩处。组织中一些人已被洗脑,根本不愿意配合警方取证;而传销组织也将从前的集体培训,分散成十几个人的小团队。也就是说,只有涉及刑事责任的案件,公安部门才能介入。与此同时,只有组织、领导传销,以拉人头和团队计酬形式进行传销活动的,才能判刑;而对一般参与的传销人员只能采取行政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形式。也正因如此,执法部门虽一次次端掉传销窝点,但大多只能对传销人员进行教育遣散。很快,他们又会卷土重来。一位反传销人士直言,各地公安、工商等部门,都花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打击传销,“哪里力度大一点,传销就赶到别的地方,就是打不净”。据媒体报道,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副局长梁志毅建议,修改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在刑事法律层面上加大犯罪惩处力度。他认为传销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是打击传销犯罪活动的法律层面力度不足。他建议将“组织、领导的传销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这个立案追诉标准修改为“组织、领导的传销人员在二十人以上或者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同时将现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立案追刑标准认定为刑法中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在刑事法律层面上加大犯罪惩处力度。其次,对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组织领导者给予治安拘留。此外,梁志毅还建议对参加传销者实施心理干预。由于传销者大多已经被成功“洗脑”,如果不及时对其进行心理干预,这些人重操旧业的几率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