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前刑警卓建宏以开驾校为名诈骗五千万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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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获取董桂新的信任,卓建宏当时就拿出了桂林市公安局、桂林市交通局《关于启用桂磨路作为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路段报告》(市公报[2014]107号)、编号为“773001201400415”的“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笺”,及一份桂林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与桂林市怡林信息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科目三考场备案协议书》。卓建宏指出,桂林市政府的批文是2014年9月17日才办结,他却能让交警支队车管所在市政府还没有批准桂磨路科目三考试路段之前,也就是9月16日,与其签订了这份《备案协议书》。如果不是《关于启用桂磨路作为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路段报告》的签发人,时任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黄光年,谁能肯定市政府一定会批,那谁又敢与其签呢?卓说明了缘由,他本人原来就是公安局的,黄光年是他的老领导,他敬称黄光年“年哥”。董桂新说自己当时对卓建宏拿出的三份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没有通天的本事绝不可能做到。他向记者展示了这三份文件。记者注意到桂林市公安局、桂林市交通局《关于启用桂磨路作为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路段报告》(市公报[2014]107号)的签发人为时任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支队长黄光年,文件为2014年9月4日印发。而编号为“773001201400415”的“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笺”显示,这份报告9月12日得到桂林市公安局局长仇祖和的批示、9月16日得到桂林市副市长周卫的圈阅,9月17日下午才将处理结果传真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值班室。而桂林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与怡林公司签订的《关于科目三考场备案协议书》盖章落款日期却为2014年9月16日。记者就此事向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求证,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没有否认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对于《备案协议书》为何“抢跑”,相关负责人表示,当时科目三旧址引起社会上很大的舆情,为了尽快化解社会矛盾,交警支队车管所在选定磨盘路后,就一边积极推动项目立项,一边与“有实力”的怡林公司草签了这份《备案协议书》。在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看来,选择考场地址以及运营企业报名都是公开的,交警支队并未设立任何行政审批。不过当时符合条件的也就怡林公司,其他社会企业并未报名参与。不过记者注意到,《备案协议书》第一部分即为“特别条款”,特别条款第二条明确指出“乙方(怡林公司)独立投资的配套设施符合标准后,乙方以该配套向甲方备案,甲方(交警支队车管所)须出具通过验收证明文件和桂林交通管理局对磨盘山该路段允许借用道路进行驾驶员科目三考试的相关文件”。而第一条则是,“本协议为乙方主动向甲方提供的备案性文件,双方应共同承担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上述条款实质上确认了怡林公司在驾校配套设施未验收前就已独家获得交警支队车管所的备案。”一位桂林长期经营驾校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记者向原告亿桂公司委托的北京代理律师调查,其答称联系过时任桂林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的黄光年,黄支队长曾经对董桂新与卓建宏之间的矛盾协调过。为证明其所说属实,该律师提供了黄支队长与其联系的手机电话。记者为核实上述说法,多次拨打该号码,但截止发稿前一直未接通。记者向桂林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表示希望黄光年副局长、王海宁副支队长针对董桂新、卓建宏一事是否知情并如该律师所说般协调过,截止发稿前,桂林市公安局也未对上述采访请求给予答复。由于相关法律关系还在确认当中,记者还将对前警察卓建宏以开通驾校为名骗取5000余万一案继续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