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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猫商城被8骗子冒充10万会员骗取近700万元现金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
  同时,朱某等人也和陆某干着同样的事情,直到案发。
  判决
  8人被以诈骗罪判刑!
  2016年9月20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陆某、朱某等八人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陆某等人通过虚假交易骗取积分,再用积分抵款进行虚假购物套取现金,共计骗取天猫公司近700万元。2017年4月1日备受关注的“天猫积分”网络诈骗案一审宣判,陆某、朱某等8人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至8年不等的刑罚。
  追问
  利用漏洞不构成犯罪?
  在法庭上,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只是抓住了天猫平台的积分规则漏洞,并不构成犯罪。
  针对这种观点,承办检察官指出,首先,陆某等人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购买大量“白号”利用软件系统激活,再进行大量频繁的虚假交易套取积分,最后利用套取的积分购买虚拟商品变现,这些均是在他们控制下的多个淘宝店铺进行的,商品链接也在不断变化。陆某等人的行为极具迷惑性,容易让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交付财物。
  其次,客观行为反映主观故意,陆某等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故意,仅是反复虚假交易固然不犯罪,但该案的被告人所瞄准的是一个个虚假订单背后所产生的巨额资金,而不是和其他的刷单行为一样,只是为了提高店铺的信誉度。从客观结果上看,陆某等人的行为也确实导致天猫资金池须支付相应积分的对价,从而遭受财产损失。总而言之,陆某等人具备主观上的故意,客体上也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而且最终每个犯罪嫌疑人根据刷单量分配了赃款,构成诈骗罪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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