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里屯:明星梦街拍套钱 花钱买无刊号版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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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假称学生身份,现在没有钱,对方建议,“你可以在我这押个两三百,先把协议签了,你再回去跟父母要钱,可别说是做兼职模特,找点别的幌子,你也知道,老人的思想比较保守顽固。”圈钱升级 让你花大钱买杂志版面“同意拍摄照片,花个1000元签下协议,你可能想着不行就当是给自己拍了一套写真,其实这只是对方套路圈钱的第一步。”张丽说,后面还有更多招数在等着你。4月15日,记者以1000元的价格,与对方签下一份“委托制作协议”,并按照约定时间,在公司一层的影棚内,化妆拍摄照片。影棚内,如记者一般的“签约艺人”有七八个,被分给不同的化妆师。“你住在哪里,是什么工作?”“收入多少?”化妆师一直与记者闲聊,试图询问工作收入等信息。化妆完毕,化妆师再次表示,拍摄需要面膜(30元/张)、胸贴(238元)、假指甲(238元)、臀贴(238元),并称,“以后接活动也用得上,公司都是为你们好,提供好产品,为你们省事。”记者表示拒绝,并称1000元应该包含拍照所有费用时,对方态度变得强硬,“你要用就用,不用咱们就这么拍。”拍摄结束后,记者离开该公司。据多名当事人介绍,再次前往挑选照片时,对方只提供电子版,并要求支付精修照片的费用,每张需78元,此时会再次花费近千元。“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到这里就算结束了。但还有一部分人,被化妆师套取到信息,会被带上二楼与所谓的经理见面,让你再次掏钱。”另一名受害者王颖,同样是在三里屯被街拍后,去面试兼职模特,先后两次,共支付11000元。“化妆时,化妆师突然说公司老板郝总(女)在我身后观察了半个小时,觉得我条件好要再和我谈。”在郝总办公室内,对方一直夸王颖条件好,要把握住机会。为了更好地宣传和展示,对方提出把王颖的照片刊登在杂志的核心版面。“说是不同版面的价位不同,交了多少钱,意味着你之后能接到多少钱的广告”,在对方不断劝说下,王颖同意把原先1000元一组的电子照片,改成两页杂志版面,但对方要价27000元。“我当时说自己没钱,郝总就拿过我手机,一边说着可以开通支付宝‘蚂蚁借呗’,一边就直接给我点开了,付了1万多,说剩下的他们帮我垫付了。”事发之后,再回忆当时,王颖觉得对方的行为有强行的意味,在和其他当事人交流中,她发现,和她一样被点开“蚂蚁借呗”的,并不在少数。拍摄对象“长得丑没关系,有钱就行”暗访拍片过程后,另一路记者以求职者身份,应聘该公司外联摄影师工作,除了要求应聘者是年轻女性外,并没有其他专业性要求。入职后,记者了解到,该公司规模在100人左右,棚拍摄影师常设2人,化妆师2人,修片师2人,排版师2人,负责在外街拍的外联人员有23人,这些外联人员,分到三里屯、西单、南锣鼓巷、玉渊潭等不同区域,工作时间在下午1点到7点左右,一个场地的人,一个小时会轮换一次。“你们的工作就是在人流密集地方拍照,我会给你们发手机,手机没有卡,后面贴上标签写上自己名字,只用来留拍的人的联系方式。”外联事务负责人王总介绍,每天必须完成规定的任务量,最少是拍40个人,完成任务后,每天都要上交手机,手机里的号码会被导出,由助理和经纪人打电话。外联工作为提成制,底薪是3000元,负责人称,拍的照片越多,底薪越高(最高4000元),“模特”同意合作交钱的话,可以拿到3%的提成。“你们业绩好的,高的一个月能拿到上万元。”“拍照选什么样的人啊?”记者试图询问。其他同事们给出答案,“尽量找女孩,男的出单率低”;“要长得好看,有钱的,你就观察她的衣服和包包是不是名牌。”“其实长得难看也没关系,有钱就行。”一名同事最后补充道。警方暂未立案 建议去法院起诉多名当事人认为,该公司以街拍为诱饵,利用年轻女孩的虚荣心,通过各种话术和周密布局设套,其中更涉及多种隐形和强制消费。4月中旬,张丽、王颖等30多名已经签约的当事人通过贴吧、微博等渠道相识,并抱团维权。初步统计,去年1月至今,这些当事人支付的金额总数在60多万,其中最高单笔支付在15万元。这名支付15万元的当事人认为,自己被对方洗脑了,刊登照片在杂志封面位置,报价78900元,自己同意刊登两期。刷光两张信用卡额度后,再次开通微信贷款,支付了15万元。事后感觉不对劲,她曾要求公司退款,但遭到拒绝。4月22日,有六名当事人前往朝阳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民警说对方犯罪手段挺高明的,仅从合同上看不出什么破绽。让我们去派出所报案,看人数多的话再考虑能不能立案。”4月28日,记者陪同几名当事人再次前往朝阳区南磨房派出所报案。民警告知,现已经按照经侦要求统计报案材料。“目前这件事处于合同诈骗和合同纠纷之间,经侦还在研究是否能立案,可以先去法院起诉。”“其实人数远不止这些。”王颖说,公司承诺在两年内至少提供10个广告活动,很多人还在观望。“即使拍照后还有培训,对方会各种刁难让你考核不过;即便过了,还会以没有活动,最近档期忙,或者客户没有看上你等理由拒绝。”4月26日,记者联系到一位当事人李华,2016年1月,她和该公司签约,并支付24000元,一年多过去,对方并未提供过正式的广告活动,李华表示,自己多次催促,对方才通知过两次试拍样片。“两次一共给了900元报酬,但都没被选上。”李华提供的信息显示,该公司四月拍摄的样片,是为“58同城”提供职业形象女模特。记者就此询问“58同城”,相关负责人表示,并没有此次广告活动,同时也并未和A公司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