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打击“洋垃圾”走私:抓获嫌犯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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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海关总署组织指挥专项整治“洋垃圾”联合行动(蓝天行动)的第二战役,12个直属海关同时收网,打掉涉嫌走私犯罪团伙1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8名,初步查证涉嫌走私进境固体废物2.8万吨。这是继2月24日第一轮专项打击之后,海关总署进一步深化打击“洋垃圾”走私违法活动的又一次大规模专项行动。11月17日,深圳海关在盐田、南山垃圾焚烧发电厂销毁进口走私废旧衣物1046吨。据了解,这批进口走私废旧衣物是今年6月及9月由深圳市公安边防支队在深圳海域截获并移交海关处置。图为深圳海关在土洋码头组织销毁行动。3月17日晨,海关总署组织指挥天津、大连、上海、南京、杭州、宁波、青岛、武汉、厦门、广州、汕头、黄埔等12个直属海关缉私部门,出动警力785人,分成70个行动小组,在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北、福建、广东等9个省(市)同步开展打击“洋垃圾”走私集中收网行动,抓捕犯罪嫌疑人,搜查涉案公司,查缉涉嫌走私进境的废物存放场所和加工窝点。截至当天上午11时,行动共已抓获犯罪嫌疑人70名,一举打掉涉嫌走私“洋垃圾”犯罪团伙17个,初步查证涉嫌走私进境的废塑料、废电子产品等各类固体废物共2.8万吨。这次行动重点打击对象为涉嫌利用他人许可证走私固体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经查,犯罪团伙通过倒卖许可证,将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塑料等转卖给其他企业非法牟利,部分企业因缺乏必要的环保处理设施,在加工过程中易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海关总署将通过严密监管、专项打击、联合查控、国际合作,严厉打击对环境危害大的“洋垃圾”走私,深挖走私犯罪幕后团伙,坚决把“洋垃圾”堵在国门之外。海关提示:经营、进口和加工固体废物的企业和个人,须履行备案、报批、申报等相应手续,获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将进一步加大与环保、质检、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的联系配合,强化打击走私固体废物违法活动,坚决将“洋垃圾”堵在国门之外,全力保障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