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社会镜像      中产平台  
 
法治热点  反贪防腐
依法治假  见义勇为
创业就业 薪酬社保 消费住房
环境保护 食品安全 医药安全
婚姻家庭 教育文化 养老休闲
统计分析 法规政策 财金 行业地方
能源矿产 进出口  三农 土地海洋
科 技  国 企  民企 企业家富豪榜
股 票
彩 票
收 藏
你的位置:  您的位置:首 页法治依法治假

湖南双峰县男子通过信件和PS淫秽照片敲诈国家环保部长被判10年



来源:华声在线  发布时间:
  原标题:PS艳照敲诈环保部长被判10年
  双峰男子通过信件和PS艳照进行敲诈,警方从其住所搜出49张银行卡
  本报娄底讯 自称某新闻网站记者,通过信件和PS淫秽照片的方式,威胁国家环保部部长陈某某三天之内向指定银行账号汇款68万元。近日,娄底市双峰县法院宣判了这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宋某因犯敲诈勒索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两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5万元。
  2015年5月,宋某自称某新闻网站记者,以掌握了国家环保部部长陈某某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和不良生活作风问题等证据为名,通过制作信件和PS淫秽图片方式,威胁陈某某三天内向其控制的银行账号汇款68万元。
  陈某某收到该信件后,并未向上述账户汇款,而是将信件移交到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处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将该信件转交公安部门办理。
  案件转至双峰县公安局后,办案民警最终锁定了宋某,并于2016年3月在宋某处扣押到上述信件中提到的银行账户绑定的手机号。当日,民警在宋某的租住房内将其抓获,查获他持有的银行卡49张,其中42张户主均为 他人。
  娄底市双峰县法院合议庭认为,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要挟的手段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均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法院决定两罪并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5万元。
 
 友情链接:人民网  新华网  法治网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  新京报  每日经济新闻  搜狐  国家卫健委  北青网

版权所有@中实弘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1

电话:(029)88866888转6388   E-mail:sx_szlef@163.com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06042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 180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