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巨野县农信社冒用群众名义贷款 还向法院起诉被冒名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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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山东巨野县的听众反映,2011年和2014年,他被巨野县人民法院以几乎一模一样的事情,作出两份不同的判决书。而且,直到法院将他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他才知道自己被信用社告到了法院。而案由,是信用社冒用了他的信息,为一笔冒名贷款做担保。巨野县的刘伟说,两个月前,他的银行卡被冻结。根据日常经验,刘伟找了有权限冻结银行卡的司法部门,最终,在巨野县人民法院,他拿到了两份判决书。刘伟:过去后就拿了这份判决书出来。后来一查这一个案子还有一份判决书,同一个案子判了我两次,两次的判决结果还不一样。刘伟说,他是这场借贷纠纷的保证人,按照2014年作出的第二份判决,这起借贷纠纷,本来没有自己的责任了,但法院实际上却执行了他这个保证人;另外,在被巨野县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之前,他没有收到法院的任何口头或书面通知。而更要命的是,他根本不认识主借款人张纪雪,更不可能给张纪雪做什么保证人。按照巨野县法院2014年作出的判决书中载明的被告地址,记者找到了主借款人张纪雪。张纪雪:没有没有,从来我不知道,从来没有过。我在外边打工多年了,法院也没找过我。巨野县农信社一位名叫刘玉萍的信贷员向刘伟承认,这些是她操作的,这两三年,她一直在跑这个事情,农信社的领导也知道了这个事儿。既然知道是农信社方面冒用群众名义贷款,巨野县农信社为何还要向法院起诉被冒名的群众?刘玉萍的解释是这样的:为什么信用社他都去起诉,因为还有管理这些不良(贷款)的,要是不起诉人家(被冒名人),超时效了,都是违规的。记者在当地调查中发现,类似刘伟的事情,在当地不是个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