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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车牌租赁市场火爆 牌贩子月收入可达三四万



来源:北京晨报  发布时间:
  “牌贩子”除了蹲守在二手车市场,有些还“潜伏”在网上,记者挑选了一家叫“车管家”的网站,先以求租车牌的身份问价,对方表示一年租金14000元,两年起租24000元,五年起租为50000元。随后客服不断询问记者何时使用车牌,并一再透露最近车牌指标租得好,目前手头指标并不多。记者又提出,价格偏贵,能否再便宜时,对方直言“一口价”。随后,记者又以出租车牌的身份问价,对方表示,出租一年6000元、两年12000元、五年25000元。对比发现,求租双方价格差异非常之大。
  由于北京普通小客车摇号中签比例连年降低,加上这两年网约车的推动,他们的生意也越来越火,“生意好的时候一个月能倒租七八个京牌,甚至十个,挣个三四万元没有问题。”一位“牌贩子”透露,近期在他手里租京牌的大部分是网约车司机。
  ■热点解读
  律师 免责协议不免责
  租赁双方签订免责协议,是否意味着真的免责?北京京腾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雪东律师表示,如果出现重大交通事故,司机弃车逃逸,警方找不到司机的情况下会找车牌所有人,出让方也要承担事故责任。撞死人的话问题就更大了,司机找不到,肯定是找出租牌照的人,那可能就要面临承担全部责任了,毕竟车牌和行驶本都在出让方名下。而如果出现赔偿问题,司机不能赔付相应数额,其余部分也可能会由出让方承担。
  法官 车牌租转不合法
  对于车牌出租、转让的合同是否有效?房山法院的法官对此作出解释,车牌出租转让合同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规定指出,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应到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办理摇号登记,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不得转让。而没有小客车指标的人通过与他人私下签订租赁协议或是买卖协议,都会借用有指标的人的名字购买车辆,属于借用他人名义买车,违反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相关规定,扰乱了国家对居民身份证和北京市对小客车配置指标调控管理的公共秩序。《合同法》第七条也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与他人签订小客车指标租赁和买卖协议的行为已违反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法官表示,这样的合同应属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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