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上海数据港等3家公司首发过会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情况和销售合同的约定,进一步说明应收账款账龄分布与合同约定和项目投运期是否一致,应收账款账龄划分是否准确,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逐年下降。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公司报告期各年销售均价与市场价格、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均价的对比情况,变动趋势是否一致。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5、发行人从事输电线路铁塔和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具有750KV输电线路铁塔生产许可证和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生产许可证以及国家电网公司铁塔产品供应资质。但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生产许可证已于2016年8月28日到期。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换发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的进展情况以及至今未能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原因及其合规性,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是否已经取得全部经营业务所必需的经营资质、资格、许可和强制性认证,是否符合相关主营业务资质和资格、许可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对发行人持续合法生产经营是否构成实质性影响,相关的信息和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6、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陈强先生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是否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二)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阿里巴巴、腾讯和百度等主要最终用户对数据中心业务需求的变化趋势、经营策略及对发行人业务经营的影响,发行人与上述最终用户的业务合作是否存在不能持续的风险,发行人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相关信息和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是否存在固定资产大量闲置的情形,闲置资产的解决措施及其有效性;专用设备的折旧年限是否稳健;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情形以及减值准备是否充分合理计提;相关的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具体的核查程序和过程,并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从投入产出的角度说明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生产模式,并说明招股说明书关于业务技术的披露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