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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仓最新判罚引热议 多次罚金不及基金经理一年薪水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2016-09-12 18: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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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经记者 李蕾

  相对于当前市场的行情,近日,一则关于“老鼠仓”的消息关注度更高——工银瑞信基金旗下基金经理王某,在管理4只基金产品期间,用他实际控制的亲戚名下股票账户,操作买卖股票49只,4年间非法获利共249万余元。上月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50万元。

  判决一出,引来不少热议,而这个判决结果也让理财不二牛觉得有点儿眼熟:

  2011年,光大保德信原基金经理、兼投资总监许春茂,非法获利209余万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10万元,彼时该判决引发了“量刑是否过轻”的讨论;3年之后,光大保德信原基金经理钱钧,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涉案金额达1.22亿余元,非法获利140余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60万元;第二年,华夏基金一名姚姓交易员也因“老鼠仓”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追缴其467万余元违法所得,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不难看出,同样的缓刑,同样的罚款金额仅等同于非法获利。年年岁岁“罚”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基金经理的“老鼠仓”仍屡禁不止,法律对这类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到底发挥了多少?量刑这道复杂的计算题又是怎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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