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影视隐瞒电视剧采购行贿案 涉嫌信披违规
行贿的有上海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克顿传媒”)、上海剧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剧酷文化”)、上海辛迪加影视有限公司、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北京博纳影业有限公司、华策影视等19家影视公司。涉及的影视剧包括《娘家的故事》、《王的女人》、《爱情公寓》、《老婆大人2》、《新京城四少》等。最后肖融被判刑9年,没收财产30万,追缴违法所得541万元以及9根金条。
这其中,剧酷文化是克顿传媒的子公司,克顿传媒已经被华策影视全资收购。华策影视公告称,据公司自查,克顿传媒及其子公司相关涉案事项,均发生在公司收购克顿传媒之前。克顿传媒罚金依照重组协议由原股东承担。
起诉宣判均不知情?
按照华策影视的公告,公司员工余某某个人因涉嫌行贿罪,2015年6月3日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8月26日被移送审查起诉,8月28日签收《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至此,公司及相关人员没有收到有关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罪的文件或者通知。”
之后,华策影视的情况说明公告突然提道,2015年12月7日余某某及其辩护人、公司员工程某某到法院签收《刑事判决书》【(2015)潘刑初字第00251号】。判决结果是华策影视犯单位行贿罪,罚金120万。余某某犯单位行贿罪,判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公司和余某某没有上诉,判决生效。“上述人员在收到判决书后,未将该文书上报公司。”
按照公告,华策影视等于对自己被公诉和判决不知情?金骞对此并没有正面回应,只是一再向《华夏时报》记者强调,公告的时间节点都是准确的,所有东西都在核查当中。
不过公诉方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检察院明确向记者告知,开庭前肯定是要通知到被告当事方的。“我们检察院在侦查、起诉阶段,都是必须有告知的,权利、义务都是要事先告知,要当事人签字的。”
潘集法院刑庭周庭长告诉记者,法院的开庭通知,不是寄个快递那样随意,而是必须人过来签字签收,法院都有签收的签字和时间证明。而且华策影视以及监管部门浙江证监局的人都到法院来过,关于案子的所有材料,浙江证监局都来人看过。“被告不知道自己被起诉,那肯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法院开庭前不告知,那就变成法院违法,那是绝对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