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转明确:四类公司挂牌新三板的门已经关上
新浪财经新三板讯 今日,股转系统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二)》,就挂牌准入涉及的负面清单管理、国有股权批复形式、资金占用、军工涉密、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挂牌问题,做出解答。
股转表示,为明确挂牌准入涉及的负面清单管理、国有股权批复形式、资金占用、军工涉密、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挂牌问题,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二)》,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申请挂牌公司应当按照本问答的规定执行。
以下为问答全文:
一、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答:全国股转公司根据业务规则及标准指引,结合市场定位、发展现状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对挂牌准入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存在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公司不符合挂牌准入要求。负面清单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定期评估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科技创新类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营业收入累计少于1000万元,但因新产品研发或新服务培育原因而营业收入少于1000万元,且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的除外;
(二)非科技创新类公司最近两年累计营业收入低于行业同期平均水平;
(三)非科技创新类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连续亏损,但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的除外;
(四)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营业务中存在国家淘汰落后及过剩产能类产业;
科技创新类公司是指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营业务均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公司,包括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不符合科技创新类要求的公司为非科技创新类。非科技创新类公司营业收入行业平均水平以主办券商专业意见为准。年均复合增长率以最近三年的经审计财务数据为计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