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转明确挂牌五大情况 科技类企业门槛是营收1000万
来源:新三板论坛 发布时间:2016-09-10 10:28:13
2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应符合哪些要求?
申请挂牌公司涉及国有控股或国有参股情形,如无法提供国资主管部门出具的股权设置批复文件的,在中介机构明确发表公司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的前提下,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一)以国有产权登记表(证)替代国资部门批复文件
(二)针对财政参与出资的政府引导型股权投资基金,可以决策文件替代国资或财政部门的批复文件
(三)针对不属于国资部门管理的申请挂牌公司以及央企或国企多级子公司,可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或经其盖章的产权登记表
(四)对国有做市商暂不要求其提供国资或财政部门的批复文件
针对做市商不以长期持有或参与公司经营为目的,证券公司不再做市后,其所持有挂牌公司股票也将转入证券公司自营账户中的情形,不要求其提供国资或财政部门批复文件。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具体情形和规范要求有哪些?
(一)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具体情形包括:向公司拆借资金;由公司代垫费用,代偿债务;由公司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债权;无偿使用公司的土地房产、设备动产等资产;无偿使用公司的劳务等人力资源;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使用公司的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
(二)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行为应在申请挂牌相关文件签署前予以归还或规范。资金或其他动产应当予以归还(完成交付或变更登记);人力资源等或其他形式的占用的,应当予以规范。
4涉军企事业单位申请挂牌应满足哪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