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清评《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证监会主动破局圈地式监管
来源:新浪财经 发布时间:2016-09-10 10:10:04
5、新增“低等级信用债入库集中度占比”指标,单一回购融资主体持有债券主体评级AA+或AA单只信用债单市场入库量与全市场托管量的比不超过10%。有几点需要注意,一是按照该指引,回购融资主体可以是金融机构的资管产品,因此对于同一机构的不同资管产品应分别计算;二是该指标仅限于在交易所入库量,超过10%部分可以在其他市场融资,这可能将原有的部分交易所融资挤出至银行间,或者减少杠杆规模。
6、总体而言,该指引为融资主体设定了在交易所的融资杠杆上限为3.33倍,限制单个融资主体低等级信用债入库集中度,是证监会金融监管“去杠杆”思路的延续,有助于降低中证登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该指引的两项关键指标都可能会将交易所的质押式融资挤出至银行间,从而导致交易所融资需求下降、银行间融资需求上升,进而导致交易所融资成本下降、银行间融资成本上升。对于融资市场整体而言,主要影响是结构性的,但也存在诸如券商自营、交易所杠杆过高的资管产品降杠杆的可能性,从而增加债券市场整体的调整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