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生物重组业绩无承诺 监管重点有变化?
并购重组是否必然需要业绩承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采取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或者估值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3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
预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摊薄上市公司当年每股收益的,上市公司应当提出填补每股收益的具体措施,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负责落实该等具体措施的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公开承诺,保证切实履行其义务和责任。
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购买资产且未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不适用本条前二款规定,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可以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是否采取业绩补偿和每股收益填补措施及相关具体安排。
由此可见,如果收购标的估值采用“并非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进行评估,或者标的并非收购方的关联人,按照规则并不需要承诺业绩。
多个方案未承诺业绩
与市场方向反其道而行之,今年以来,包括新希望和星期六等公司,披露的重组方案均选择不作业绩承诺。
今年7月,星期六披露了并购草案,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时尚锋迅80%股权以及北京时欣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1.95亿元。收购标的分别运营Kimiss闺蜜网和OnlyLady女人志。
其中,时尚锋迅80%股权和北京时欣70%的股权,作价分别为2.94亿元、7700万元。其中,以2016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增值率分别为3809.3%和607.45%,但标的公司却没有给出未来业绩承诺,只是披露未来业绩的预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