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球科技信披不合规被上交所通报 恐遭证监机构查处
新浪财经讯 8月15日消息,今天,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通告称,因慧球科技未按规定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实际控制人状态不明,且在多次要求后仍未落实相关监管要求,对慧球科技相关情况予以通报。上交所还表示,如果公司在信息披露、内部治理、股票交易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提请证券监管机构查处。
“叫板”上交所
此前,慧球科技因股权变动一事一度公开“叫板”上交所,以各种理由拒绝、延迟发布信息披露公告,遭到上交所多次点名。
7月28日,瑞莱嘉誉增持慧球科技股份达4.999978%,触发权益变动披露义务,但慧球科技没有进行披露。随后,上交所通知慧球科技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但其一直以瑞莱嘉誉持股未达5%为由不予披露。为此,8月4日、8月8日上交所向公司接连发出监管函,告知公司计算5%权益变动的适用规则,并要求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但慧球科技于8月5日召开董事会后,仍然拒不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8月9日,瑞莱嘉誉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自行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
关于增持股份是否达到5%持股比例的计算规则,2012年修订的《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第十六条规定,股东持股达到5%的取值范围为该比例的前后一手。
慧球科技对此表示,该《指引》第一条内容明确规定“为规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一家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30%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行为”,但是瑞莱嘉誉在本次购买股份之前并未持有慧球科技股份,所以《指引》的法律对其不适用。
上交所回应称,这项规定不仅应当适用于持股30%以上股东的增持股份行为,也同样应适用于其他股东的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第二条和第十四条对此也予以了明确。从市场实践来看,这一做法已为市场所知晓,也为上市公司所遵守。
但是,在上交所将相关规则作出解释并书面告知公司后,慧球科技仍然拒不披露公司股东要求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就此,上交所启动了纪律处分程序,将对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