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9份监管函仅9份公开 万科还有哪些疑问需要回答?
7月21日,深交所向万科发出监管函,钜盛华截至目前仍未按照《权益变动报告书》和《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要求将相关备查文件的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该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将对公司采取发出监管函、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等措施。
8月5日深交所向万科发布关注函,要求万科自查是否私泄恒大购股信息。
对于深交所要求万科自查是否私泄恒大购股信息一事,万科在第一时间发布澄清公告:公司不掌握股东持股的即时情况,从未向任何媒体透露中国恒大购买本公司股份的事宜,也从未授权任何人士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究竟谁透露了恒大买股信息?
8月5日万科发布的澄清公告并未说明是否有记者以股东身份对上市公司股东持股情况进行查询。
根据中登公司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服务业务指引》(2014年修订版)规定,中登公司每月定期提供两次持有人名册服务:每月初五个工作日内向证券发行人提供截止上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按证券总规模(其中普通股与优先股分别计算股本,下同)统计的前100名持有人名册,按流通证券规模统计的前50名持有人名册;每月15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证券发行人提供截止本月15日(该日为非工作日的,应为该日前一个工作日)的按证券总规模统计的前100名持有人名册,按流通证券规模统计的前50名持有人名册。

也就是说,万科公司最早可以在8月1日(周一)获得上个月的前100名股东名单。而根据万科公司章程,股东有权查阅万科股东名册。
记者以股东名义查阅几乎是最接近合理解释的一个说法。由于万科只能获得截至7月31日的股东数据,这也解释了8月4日媒体披露数据和当天恒大公告数据有较大差距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