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上市监管趋严 改道现金收购案例频出
据初步统计,今年以来共有11家公司放弃原有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计划,转而采用现金收购方式。业内人士表示,相比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直接用现金收购手续简单,目前股东的股权不会被稀释。但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则可能要承受负债规模加大的压力。
⊙记者 刘向红 ○编辑 孙放
长高集团(11.650, -0.15, -1.27%)日前公告称,鉴于政策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同时考虑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审核流程较长,拟将其并购方式由发行股份购买调整为通过支付现金购买。
李代桃僵,长高集团其实已是今年第11家由股份收购改为现金收购的上市公司。今年以来,随着监管的趋严,尤其是6月17日新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后,选择全现金收购的案例开始加速出现。
有业内人士直言,监管的完善和加强,不仅使规避重组上市(即借壳)的空间基本消失,还引入事后监管强化信息披露,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往往监管流程长、被否概率加大。在此情况下,上市公司选择现金收购或许能够提升成功概率,加速收购进程。但这并不意味着,现金收购就是监管盲点,一些存在问题的案例也照样会遭到问询。
改道现金收购案例增多
7月以来,已有长高集团和东凌国际先后宣布,拟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改为现金收购。
回看公告,长高集团原先的方案,是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网电力、郑州金惠各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但7月12日,公司决定终止原先的方案,改为拟以3亿元自有资金收购华网电力100%股权。
对此,公告中解释的原因有二:一是由于政策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公司与另一收购标的郑州金惠的控股股东在关键条款上未能达成一致;二是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实施起来历时较长。而记者发现,放弃收购郑州金惠,且仅以现金收购资产质量较高的华网电力,使长高集团的新方案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审核流程将大大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