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主动揭大股东资金底牌:合理怀疑还是信披违规
来源:澎湃 发布时间:2016-07-20 19:32:31
(一)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有投资人士称,由于万科在举报信中表示,万科目前总股本为11,039,152,001股,其中A股9,724,196,533股。在A股中,除宝能系、华润、证金汇金公司、安邦、金鹏计划、德赢计划以及QFII、基金外,其余股份不到A股的20%,中小股东流通盘面较小,易被人为操纵。
按照这一逻辑,万科披露宝能系0.4%的持股数变化也可能会引起公司价格波动,此外,对于宝能系持仓成本的披露也可能会影响中小股东对于万科股价的判断。可以认定属于第八项对证券交易价格又显著影响的重要信息范畴。
也有法律界人士持相反意见。尚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志东则表示,在他看来,万科提出的是合理怀疑,而不是确实的,并且万科此次提交监管部门,并不算违规披露信息,他表示:“万科是希望有关部门来披露,所以我觉得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
截至发稿时,澎湃新闻了解到,目前万科法律团队也正在对信披是否合规一事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