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泰电气成欺诈发行退市第一股
7月8日下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已完成对欣泰电气(14.550, 0.00, 0.00%)(300372,SZ)涉嫌欺诈发行以及信披违法违规案的调查工作,依法向欣泰电气及相关责任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
深交所方面也表示,欣泰电气将成为创业板第一家终止上市的公司和中国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被退市的上市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因欺诈发行暂停上市后不能恢复上市,且创业板没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这意味着欣泰电气不可能有再回A股的机会。
公司股票7月12日复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除证监会在新闻发布会上对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一事进行了明确表态之外,欣泰电气7月8日下午也公告称,公司7月7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对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在内的共计17名相关人员和公司本身予以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907万元。除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外,对公司董事长温德乙、总会计师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对于退市程序,欣泰电气表示,公司股票将于7月12日开市起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后,预计于8月23日开市起停牌;深交所将在股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规定,在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1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欣泰电气股票交易进入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公司股票从A股市场摘牌,实现终止上市。
对于上述情况,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记者表示:“暂停上市之后,交易所有1年的时间可以决定是否终止欣泰电气上市,这一年时间是交易所作出决定的最长期限,但并非必经时间段,理论上(欣泰电气)最快的摘牌时间为今年10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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