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合伙人计划缺乏透明度 核心高管被指拥有约60%权益
万科在高调推出事业合伙人制度的同时,却并未公开披露该制度的具体分配细节,在最近几年的万科公开资料中也未做任何透露,仅仅提到“奖金奖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的业务骨干和突出贡献人员。”记者获得的信息显示,尽管共有1320位员工成为首批事业合伙人,但是万科核心管理团队(不包括独立董事、华润派驻的董事和监事)获得了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约60%权益。
记者就此联系万科证券事务部门,该部门工作人员回避回答该问题。万科高级副总裁谭华杰表示:“万科事业合伙人大会是事业合伙人内部的自治组织,审议的是事业合伙人集体财产的相关问题,不干涉公司经营管理的任何事项。”
此外,除了旗下的金鹏资管计划外,盈安合伙与“招商财富-招商银行(17.560, -0.16,-0.90%)-德赢1号、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有较为密切的关系, 盈安合伙是“德赢计划”项下的连带补足义务人,“德赢计划”目前也持有大量万科股票。
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应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和审查,董事报酬的数额和方式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请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报告董事、监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予以披露,经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应获得董事会的批准,向股东大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万科事业合伙人的资金来自上市公司对董事、监事和管理团队以及核心职工的奖励资金,根据万科的2014年和2015年的年报均显示,该项支付放在“短期薪酬支出”项目内,依据上述规定,万科应向股东大会说明并予以披露,而万科对此未做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