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三大措施严管重组上市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6-07-03 20:46:56
上市公司重组上市项目草案披露后,一律安排现场检查;对2011年证监会明确重组上市规则以来已经实施完毕的重组上市项目,也将分批开展现场检查,进行重组上市项目“回头看”;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三是严格监管执法。
贯彻“披露即负责”的原则,方案中止或终止的,不得豁免信息披露法定责任;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中介机构同步问责;抓典型个案,加强业绩承诺监管,持续督促重组方履约践诺。
张晓军表示,对上市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是《证券法》赋予证监会的法定职责,现场检查不为项目增信,更不是监管背书。
据悉,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将与上市公司的自主决策平行推进,证监局对重组上市项目的现场检查工作尚未完成的,不影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等后续程序。
同时,现场检查还将与行政许可审核有效衔接,现场检查没有发现问题的,行政许可程序照常推进;一旦发现明确问题线索需作更深入核查的,将暂停审核;相关主体涉嫌违法违规的,将依法终止审核并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张晓军透露,下一步,证监会还将继续坚持以信息披露监管为中心的理念,严格重组上市监管,促进并购重组市场规范发展,维护资本市场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