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轿车被吉林证监局问询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6-06-27 19:26:52
证券时报记者 孙宪超
继被深交所问询后,一汽轿车(10.870, 0.21, 1.97%)(000800)近日再收到吉林证监局的监管关注函。
一汽轿车日前公告称,公司于6月24日晚收到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对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监管关注的函》。同时,一汽夏利也收到证监会天津监管局的监管关注函。
6月4日,一汽轿车公告一汽股份拟将承诺延期3年作为过渡期,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拟提交6月27日股东大会审议。吉林证监局关注到前述承诺变更相关议案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监管要求。同时,吉林证监局关注到深圳市明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股东于2016年6月16日向一汽轿车提交了承诺变更相关临时提案,一汽轿车于2016年6月22日公告称无需将临时议案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针对前述情况,吉林证监局要求一汽轿车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 号》及相关规定,督促一汽股份尽快补充披露保证承诺实际履行的履约保障措施、超期未履行的具体补偿措施等;应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与投资者之间沟通交流,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等。
此前,深交所分别向一汽轿车和一汽夏利下发关注函,要求一汽轿车、一汽夏利和一汽股份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