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中石油、中海油等近亲繁殖
斩断裙带利益链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侯颗
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将于11月29日举行。与以往相比,此次招考公告中对“亲属回避”作出更为明确的规定:“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每逢招聘季,用人单位招考公告中的回避条款总能引起社会关注。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段时间以来,“近亲繁殖”现象在一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高校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成为选人用人领域一大顽疾。“近亲繁殖”有何危害?为何久治难愈?
11人贪腐窝案牵出“近亲繁殖”沉疴
日前,海南省儋州市畜牧兽医局原局长李昌充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去年11月,儋州市纪委监委对李昌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在查清其收受畜牧公司老板好处费近150万元腐败事实的同时,还牵出了该局“近亲繁殖、硕鼠成群”的贪腐窝案。
李昌充在畜牧系统工作近四十年,2009年5月开始担任儋州市畜牧局副局长并主持全面工作。用他自己的话说,“当官了,再把近亲属等沾亲带故的‘自己人’安排进单位来,这样在儋州才显得有面子。”
就这样,李昌充把儿子安排进畜牧局下属单位动物卫生监督所,堂妹也在其打点下进入畜种场当会计。凭借自己多年在畜牧系统形成的威望,安排过程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是打声招呼的事”。除了自己的亲属外,畜牧局原办公室主任王某的儿子王宇安、原副局长张某的儿子张浩也被李昌充分别安排进畜种场担任要职。
“这些人有样学样,利用负责和分管的业务,在工程、饲料、兽药、疫苗等供应环节做起敛财文章,逐渐形成管啥吃啥、各吃一摊、‘硕鼠’成群的贪腐格局。”儋州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告诉记者。
李昌充被查处后,共挖出案件11件11人。其中,王宇安在2014年至2017年兼任天湖公司采购员、负责人期间,在兽药、疫苗采购中收受供应商好处费、回扣款36万余元;张浩在饲料采购等方面收受供应商好处费25万余元。李昌充的儿子和堂妹也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
“近亲繁殖”极易形成家族式腐败窝案
“有些干部把亲属安插在重要岗位上,把公权私用,把单位变成‘家天下’,目的是为自己的腐败行为行便利。”儋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李昌充曾分管畜种场多年,从采购员到会计、负责人,都由他安排的近亲属担任,打通利益输送链条后,便可肆无忌惮地收受企业贿赂,影响非常恶劣。
像李昌充这样在选人用人中优亲厚友、任人唯亲的领导干部,各地都屡见不鲜。例如,甘肃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杨树军任人唯亲,选用干部讲亲疏远近,搞“一言堂”“家天下”;江西省金溪县委原常委余平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配偶跑官要官;中国建设银行(7.030, 0.29, 4.30%)渠道与运营管理部原副总经理陈德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亲属在工作调动、承揽银行采购业务方面提供帮助;等等。
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看来,领导干部安插在同一单位、同一系统里的近亲属,极易滋生互相包庇甚至“腐败一窝”的毒瘤。
从贵州茅台(1737.900, 3.51, 0.20%)原董事长袁仁国大搞家族式腐败、茅台集团及其子公司13名高管被查,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委原书记李世镕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为其亲属安排调动工作,以妻子和儿子的名义在企业入股分红……这些腐败窝案背后,都离不开通过“近亲繁殖”搭建起的利益关系网。
乱象背后是严重的特权思想作祟
今年3月,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的45家单位向社会公开了整改进展情况。记者注意到,招商局集团、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中国船舶(19.360, -0.10, -0.51%)集团、国家电网等多家中管企业就不同程度存在的“裙带关系”“近亲繁殖”及任职回避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细数近些年中央和各地的巡视反馈通报,“裙带关系”“近亲繁殖”屡屡被提及。从领域看,主要集中在金融、电信、电力、烟草等国企。2015年,中央巡视组在对央企进行专项巡视时指出,中石油、中海油、中国太平保险、中国人寿(42.800, 0.82, 1.95%)等9家单位存在“近亲繁殖”情况;2016年,中央巡视组对中国工商银行(5.390, 0.30, 5.89%)巡视时发现,该行“总行管理的691名干部中,220名干部的配偶、子女共240人在系统内工作”。
从“繁殖方式”看,随着企事业单位招考制度不断完善,安插进人的手段也更加隐蔽。例如,根据亲属条件量身定制招聘要求,进行“个人简历式”招聘。有的单位报考条件要求过细,不仅要求“仅限海外留学硕士”,对年龄、专业也要严格限定,甚至还会列出“具有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等与招聘职位无关的条件。
再如,与其他单位进行条件互换、交叉安排。自己单位不容易违规进人,可以和其他单位领导“合作”,尤其是同一领域业务往来密切的两家单位,通过“定制招聘”的方式帮助领导子女进入对方单位。此外,还有伪造履历、绕道进人、内部照顾等屡见不鲜的手段,使看上去完整公正的招录规则沦为摆设,起决定性作用的却是“关系”和“领导的招呼”。
在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看来,长久以来,“近亲繁殖”花样不断翻新,却始终难以根治,和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到位以及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根深蒂固的封建特权思想都有关系。“不少国有企事业单位已经形成比较规范的选人用人制度,但由于缺乏有效、有力的监督机制,制度规范因此缺少执行的刚性。”
另一方面,很多领导干部利用所谓合理的程序规避制度监管,归根结底还是思想观念没有转换。“掌握一定的权力后,‘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封建思想残余仍会在部分党员干部的头脑中沉渣泛起。还有些干部特权思想严重,总想着用权力干涉选人用人制度,照顾自己的家庭或者家族利益,无视组织纪律和规矩。”庄德水说。
儋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认为,领导干部在同一单位、系统或地域长期任职,特别是缺乏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也是重要原因。李昌充担任儋州市畜牧局一把手十几年,在当地的畜牧系统中形成了盘根错节的人脉关系网和利益网,对人事安排等各方面都享有绝对话语权。
不公正的选人用人制度易破坏政治生态
“如果把政治生态看作一条河流的话,选人用人就是河流的上游,上游的水质状况会对中游和下游产生直接的影响。”杜治洲分析,选人用人中出现的“近亲繁殖”现象,就如同河流的上游水源遭到污染,会对整个河流造成巨大影响,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都会偏离轨道。
庄德水认为,“近亲繁殖”问题在严重损害选人用人制度公平性,给政治生态建设带来阻碍的同时,也会影响年轻干部的成长,伤害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积极性。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廉政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金程说,领导干部公权私用,在选人用人方面培植私人势力,自立山头、党同伐异,部门和单位内部慢慢形成各类团团伙伙,人情大于纪律、关系高于规矩,就会逐渐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趋势。正直务实清廉的干部会因为不是“自己人”而被边缘化甚至淘汰出局。
不少专家还提到,“近亲繁殖”的实质是资源垄断。对于一些大型国有企业来说,招收过多职工子弟容易出现人浮于事等现象,从而降低企业竞争力。基于复杂人事关系之上的近亲招聘也会增加机构管理成本,加大企业改革创新难度。
“选人用人不仅涉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如何行使手中权力,更体现了能否对事业发展负责。选对一群人可以改善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风气,选错一个人可能会贻害整个系统的政治生态。”庄德水提出,要不断推动选人用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领导干部要跳出狭隘的家庭或者家族利益圈,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树立起为党选才、为党育才的思想意识,真正把选人用人放在党的事业发展高度上对待。
清除污染源需监督持续发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出台多部选人用人规范,选人用人的制度“笼子”越织越密。2016年,中央组织部修订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明确提出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去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在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是交流的主要对象。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长期在同一单位任“一把手”带来的“近亲繁殖”隐患。
此外,《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相继出台,进一步加强对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任职岗位、招录评聘等方面的监督约束。
“制度从出台到真正执行,还需要借助监督之力。”庄德水建议,要不断推动招聘程序公开透明,让选人用人全过程接受社会和党员群众监督。外部监督机制越完善,滋生腐败的空间就会越小。刘金程认为,以公开促进权力制约与监督,不仅要公开职责目录,更要公开选人用人全过程中的每一处关键细节。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都把斩断“近亲繁殖”链条作为选人用人一个重要工作着力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选人用人领域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涉及领导亲属的,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派驻机构改革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以员工招录和领导干部任职事项中的亲属回避制度执行情况为切入点,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印发《建设银行员工亲属回避规定》,明确了“所有员工亲属不得招录至总行本部工作,不得招录至员工本人所在的同一内设部门、同一营业网点、同一直属机构、同一境外机构。”
今年7月以来,儋州市纪委监委对李昌充案开展了以案促改及“回头看”工作,围绕“近亲繁殖”用人问题,明确要求班子成员等领导干部建立近亲属备案库并适时上报更新,严格执行近亲属回避制度,从干部交流轮岗、离任审计、权限审批等各环节进行反思剖析和建章立制,对出现提名推荐领导干部的近亲属或亲密朋友家属的,严格细致加以核实,出现问题苗头及时约谈提醒。
湖南省纪委监委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在对省高院机关及长沙、衡阳、怀化铁路运输法院607名工作人员报告的廉政事项进行拉网式核查后发现,有36人的近亲属具有律师身份、从事律师职业、持有未注册律师执业证或是法律工作者、实习律师,存在廉政风险。该纪检监察组向省高院党组提出监察建议,并会同省高院政治部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谈话,及时推动问题整改。
“‘近亲繁殖’势必会滋生出畸形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治愈这一痼疾,需要将长效的监督机制和雷霆手段相结合,让制度规范切实行之有效。选好人、选对人,党的肌体才能健康。”刘金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