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改革需正国级单位介入 降发行费更要增透明度
笔者认为,仅靠财政部的一纸通知,就想将彩票资金分配使用拉回“规范”轨道,而不制定一系列配套的监督措施,只能是“拆了东墙补西墙”,限制了彩票机构却无法限制公益金使用的主体部门,虽然在技术层面对彩票资金比例进行了优化,但对彩票收益如何合理分配、规避滥用挪用,却并未过多涉及。
其根源就在于公益金使用部门的五花八门,资金使用几乎任何单位都可以使用;但彩票的管理部门财政部,更多的还是将改革的矛头对准了彩票机构,当然这也是受限于部门的管理权限。
但众所周知,作为彩票的发行销售与管理单位,彩票机构并非公益金使用的主体,而民政体育等部门才是公益金被滥用的主要始作俑者,但遗憾的是,目前对于彩票事业的改革,却更多的只是对准了彩票机构。
基于此,彩票事业要想向前发展,有必要让正国级的单位介入,从而对整个彩票机构及公益金的管理使用体制,进行刮骨疗毒式改进,任何涉及到彩票及公益金使用的部门,都应进行配套的整改。
因为,涉及到彩票发行及公益金使用的单位为民政部及国家体育总局,这当中最大的问题恰恰就是彩票管理部门是发行和公益金使用主要部门和同一部门,这就要求彩票改革要从体制入手,要破解困局也只能依次入手,而要做到这点,显然需要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的介入。
除了上文提到的要明确彩票资金管理信息全程公开之外,还应将具体的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由相关部门提供详细财务报表,且加大跨省、跨地区异地横向交流检查监督力度,也纳入第三方监督,而这些要想达成,光靠财政部门的努力,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还有一个老生长谈的问题是,专门针对彩票事业立法是不是可以再次提上日程?因为,无论是资金流向要保证专项足额使用,还是彩票管理机制改革,以及出现资金挪用后该如何追责法纪责任,这都需要纳入法律框架,才能符合依法治国的原则,你很难想象,一个每年销售额达千亿的彩票事业,发行几十年以来,却仍然没有一部专门的彩票法,而要立法显然也需要人大常委会的努力。
也只有让彩票资金规范管理、使用透明且纳入法治化框架下,才能避免腐败之手的“染指”,增强公众对彩票事业的信任度,才能让彩票事业的改革真正的走向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