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公司年会上给员工发彩票 一位员工的彩票中了巨奖
“公司在年会上发给员工彩票中了巨奖,但是公司要平分,合理吗?”近日,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上,编号为“61516”的网友的一则帖文引发了大家的关注。
据网友描述,3月2日,在宁波某公司的年会上,公司给员工发彩票,结果一位员工的彩票竟然中了一等奖,奖金高达608万元。但是,公司得知该员工中奖后要求把这张彩票拿回去,并将奖金平分给所有参加年会的人。
小编联系上了这位网友,该网友表示,这位中巨奖的员工是他的同事Q先生。对于公司的要求,Q先生并不答应,为此,双方还闹进了派出所。
3月5日下午,小编前往该公司,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年会上确实发放过彩票,也确实有一名员工中了大奖。但是,该负责人否认了公司要收回奖金这一说法。
小编从鄞州区公安部门了解到,属地派出所确实处理过这起纠纷。
“据当事人说,这张彩票的开奖日期为2月28日,而公司发放的日期为3月2日。也就是公司在发放彩票的时候已经开奖了。”鄞州区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因为这是一起民事纠纷,我们建议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公司的要求是否合法呢?对此,小编专门咨询了宁波市司法局法援专职律师唐才宗。
唐律师表示:“公司在年会上将彩票赠送给员工个人,公司和员工成立赠与合同,应当解释为公司将彩票对应的权利赠与了员工,因此自员工领取彩票时起,权利已经转移。虽然赠送彩票时彩票的中奖号码已经确定,只是公司并不知情,而合同法并未规定这种情况公司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因此公司高管要求取回彩票,所有参加年会者平分,这种要求是缺乏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