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姝威喊话证监会后:宝能若清算恐万科股价承压
但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律师则认为,公司独董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任何问题,都有权利提出自己的意见。对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都有权利进行干预,甚至向媒体或者有关主管机关进行举报,都是正常的。而公开信的方式容易引起广大社会公众和媒体的关注,也有助于监管机构对该问题的关注。
疑问二:宝能资管计划逾期不清算错在哪?
据刘姝威表示,钜盛华通过九个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万科股份的10.34%,九个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均为2倍,其中,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已经于2017年11月和12月到期,该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万科股份的6.89%。
刘姝威认为宝能上述七个资管计划逾期未清算,而因万科系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共同积极抢购的股票。进而“钜盛华违规持有万科6.88%的股份,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且刘姝威认为,钜盛华通过9个资管计划合集持有万科股份10.34%,杠杆均为2倍。违反了2016年7月18日起施行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相应条例。
但刘国华律师认为,钜盛华的股票是在资管新规前买的,当时是合规的。此外也没有找到(逾期后)必须立即清盘的法律规定。
厉健律师则表示,这些问题需要由监管部门调查后认定。
1月30日,万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澄清公告称,宝能旗下资管计划到期后签署补充协议,已就延长清算期做出约定。
对此,杨兆全律师指出,在相关各方协商同意后,资管计划可以延期清算。这是有效的。但他也指出,相关方没有就延期事宜及时披露,可能构成信披违规。
疑问三:宝能若清算资管计划 投资者利益是否能得到保护?
在刘姝威前后撰写的两篇文章内,曾多次提到为维护中小投资者或是投资者的利益,要求宝能清盘到期的资管计划,但是有律师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