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资管意见稿:智能投顾业务应经监管许可
新浪财经讯 11月17日消息,央行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以下是内容要点汇总:
央行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通过统一同类资管产品的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同一金融机构多只资管产品投资同一资产不得超过300亿元。
针对非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开展资管业务的乱象,《指导意见》也按照“未经批准不得从事金融业务,金融业务必须接受金融监管”的理念,明确提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管产品。对资管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从根本上打破刚性兑付。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管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
为维护债券、股票等金融市场平稳运行,抑制资产价格泡沫,应当控制资管产品的杠杆水平。在负债杠杆方面,《指导意见》进行了分类统一,对公募和私募产品的负债比例(总资产/净资产)分别设定140%和200%的上限,分级私募产品的负债比例上限为140%。
金融机构运用人工智能技术、采用机器人(19.380, -0.94, -4.63%)投资顾问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取得相应的投资顾问资质,充分披露信息,报备智能投顾模型的主要参数以及资产配置的主要逻辑。因算法同质化、编程设计错误、对数据利用深度不够等智能投顾算法模型缺陷或者系统异常,导致羊群效应、影响金融市场稳定运行的,金融机构应当采取人工干预措施,强制调整或者终止智能投顾业务。
以下是意见稿全文:
一、为什么要制定《指导意见》?
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资管业务)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攀升,截至2016年末,银行表内、表外理财产品资金余额分别为5.9万亿元、23.1万亿元;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资金信托余额为17.5万亿元;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管计划、基金及其子公司资管计划的规模分别为9.2万亿元、10.2万亿元、17.6万亿元、16.9万亿元;保险资管计划余额为1.7万亿元。
资管业务在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优化社会融资结构、支持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同类资管业务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不一致,也存在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监管套利、产品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从弥补监管短板、提高监管有效性入手,在充分立足各行业金融机构资管业务开展情况和监管实践的基础上,制定《指导意见》,通过统一同类资管产品的监管标准,促进资管业务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