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百大A火线调整重组方案 我爱我家疑规避“借壳”
而按照新调整的《上市公司重组办法》,构成借壳上市的主要判断依据有两个,一是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二是购买资产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五项指标达到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此科目比例100%以上。
很显然,我爱我家光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两项指标就远超昆百大A。一旦构成借壳上市,不仅审核时间会变长,标准也会严格的多。
“所以,昆百大的方案应该是努力控制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上述华东某券商人士对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分析。
这样一来,昆百大A努力解释刘田、林洁、张晓晋和李彬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还在上会前将林洁的股权移出重组标的似乎也有了理由。

如果按照原重组方案,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条件下,刘田、林洁、张晓晋、李彬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5.31%的股份,与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谢勇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差距仅有4个百分点,有威胁谢勇实际控制权的可能。
“但在林洁持有的我爱我家9.56%的股权移出重组标的后,这一差距就明显放大,从而达到了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要求。”一位接近我爱我家的知情人士对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表示。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则认为,“类似不纳入持股的动作,或是我爱我家方面的意见,一定程度上说昆百大持有我爱我家股份,也是要和我爱我家做一定的利益交换。”
只是,为何我爱我家一心想要嫁入昆百大A呢?
嫁入A股,实属无奈
范冰冰曾说:“我不需要嫁入豪门,我自己就是豪门”,底气十足,并在今年携手李晨,羡煞一票单身狗。
既然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都远超昆百大A,重组条条框框颇多十分麻烦,我爱我家为什么不像链家一样独立IPO呢?
很可惜,遍布全中国的我爱我家可能不算豪门,且还有些硬伤。
首先,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拟在上海主板或深圳中小板上市的企业在财务指标方面有以下几个硬性要求:

财务指标硬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