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串起ST天一与贤丰控股往事:30亿铜矿只值6000万
第三方就是贤丰矿业。就在七〇二队和高雪东争执的时候,2013年初,高雪东将所持大向东矿业100%股权“闪电”转让给了贤丰矿业,贤丰矿业方面后入主上市公司贤丰控股。
此前,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令:高雪东转让给贤丰矿业的大向东矿业全部股权中的30%部分为无权处分;贤丰矿业将其持有的大向东矿业30%股权返还高雪东。高雪东、贤丰矿业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法提起上诉。
在最高法巡回法庭上,争议的实质即是大向东矿业30%股权是否归七〇二队所有。围绕这一点,几方各自陈述了证据、质证及意见,法庭未当庭宣判。
疑点:前后作价落差近50倍
“本次纠纷中的大向东矿业100%股权至少有三个价格。”庭审中,七〇二队的代理人表示,而且差距极大。
ST天一2012年4月的非公开发行预案显示,拟发行股份募集25亿元现金,以合计30亿元现金收购大向东矿业100%股权,借此获得在有色金属矿产资源(铜金属)采选业务上的发展机会。预案明确显示,大向东矿业100%股权的预估值是30亿元。
当时公告显示,大向东矿业100%股权归高雪东一人所有,大向东矿业处于矿山采选系统项目建设阶段,尚未正式生产,它魅力在于拥有铜矿探矿权证。
大向东矿业100%股权第二个价格就已经“不可理解”了。公告显示,“为了避免干扰因素(也就是七〇二队的起诉追索),保障ST天一收购大向东矿业100%股权项目的顺利进行”,高雪东于2013年初将大向东矿业100%股权转让给贤丰矿业,多方约定继续将大向东矿业100%股权卖给ST天一。
上述转让作价一直未公开。9月14日庭审中,高雪东代理人表示,上述转让作价仅在2亿元至3亿元之间。
所幸,当年这桩有明显资产瑕疵、问题无数的重组未获成功,高雪东未能从上市公司掏走30亿元真金白银,而参与阻击这一闹剧的正是上证报的报道。上证报于2013年3月20日刊发6000余字报道《ST天一重组扯出30亿铜矿国资流失连环局》,ST天一公告,因上述报道于3月20日开市起停牌并在当天宣告终止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