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亚国际29亿收购映客股份 本质是一场借壳阴谋?
有律师称,构成实质借壳。
根据相关规定,创业板公司不允许借壳。
对是否构成借壳,宣亚国际称,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宣亚国际解释称,交易后实际控制人没有变更。
有律师则表达了相反的观点,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认为,这种交易实质上仍应等于借壳。
王智斌表示,如果是纯粹以现金购入资产,不属于借壳,且交易方也以承诺函的形式,保证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不变更,是行得通的。但是这种资产置入上市公司,资产原股东也间接享有上市公司权益的,且是上市公司股票升值后最大的受益方,这种形式实质上仍应等于借壳,重组方案仍应由监管层审核。
一位曾在上市公司担任董秘的私募人士表示,这种交易方式完全绕过了监管层的监管。上述人士称,为了避免构成借壳,在交易操作中,会避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该人士认为,宣亚国际把本来应该两步走的重大资产重组,合并成一步。
原本正常的步骤是:映客成为宣亚国际控股股东的资产,然后上市公司再向控股股东等购买映客,将其装入上市公司。而现在是两步一起了。
根据交易方案,交易完成后,如果属于交易方的映客原股东达成一致行动人协议,映客原股东奉佑生、映客远达等合计间接持有宣亚国际约29.8%的股权,高于张秀兵夫妇交易完成后21.7%的持股。不过宣亚国际在公告中表示,为了保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奉佑生等交易方出具函件,承诺在交易完成后60个月内,不谋求宣亚国际的实际控制权。
陆群威表示,目前来看,映客的几个股东通过增资持股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权后,其持股比例没有达到50%,但是否可以认定控制了上市公司,还要看董事会组成、经营安排等事项才能判断。如果映客原股东确实未通过控制上市公司大股东间接控制上市公司,那么上市公司控制权没有发生变化,则不构成借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