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集团:参与联通混改40亿元来源合法 不存股票质押
附:光启集团关于光启互联的澄清函
有媒体对光启互联相关投资资金提出质疑,光启集团回应如下:
1,此次参与联通混改的主体为光启集团旗下的深圳光启互联技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启互联”)。光启互联为有限合伙企业,由光启集团下属全资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光启集团下属其他全资公司、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相关全资公司等作为有限合伙人组成。
2,光启互联隶属于光启集团,光启集团是一家在军民融合领域领军的尖端技术创新集团,主要从事超材料隐身技术、创新型航空器的研究、开发与应用,产品被应用于国防军工、智慧城市与公共安全领域。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信托”)旗下公司。建信信托为中国银行(4.060, 0.06, 1.50%)、中国工商银行(5.850, 0.16, 2.81%)、中国农业银行(3.750, 0.06, 1.63%)、中国建设银行(6.900, 0.12,1.77%)四大行唯一控股信托公司,2016年,建信信托的资产规模超过1.3万亿元人民币。
3,光启互联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其作为独立法人实体参与中国联通混改事宜,不属于光启集团旗下A股深交所上市公司光启技术(002625.SZ)或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光启科学(00439.HK)的下属公司。
4,有媒体质疑,光启互联的认购资金来源于股票质押,无任何根据,与事实完全不符。光启互联参与中国联通本次混改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质押光启集团下属相关上市公司股票而获得的融资资金,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利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自于银行理财产品或资金池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