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瓷房子将被拍卖
2016年8月17日,被第三次拘留后,张连志在东丽区法院签下一份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张连志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向鑫泽公司支付500万元,其后每个月支付50万元,于2017年4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所有欠款。
瓷房子经理张帆向记者出示了由东丽区法院开具的缴款凭证,他们从2016年8月份签订和解协议后,一次性支付了500万,之后每个月都付给法院50万,目前已经还了1000万元。但到约定最后一次性还清欠款的期限,他们并未将剩余欠款全部还清。
2017年6月29日,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将于7月22日对"瓷房子"进行拍卖,起拍价为1.4049亿元,几日后又将拍卖时间推迟到8月8日。
东丽区法院曾委托天津中量房地产土地评估公司对瓷房子评估,该公司于2016年8月出具的估价报告称,"确定估价对象于价值时点可能实现的市场价值(不含室内室外文物及瓷器装饰价值)取整为人民币1.4049亿元,平均单价为52471元/建筑平方米。"
而瓷房子方面委托北京市国宏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瓷房子进行估价,于2017年3月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对瓷房子估价为97.9亿多元,其中瓷房子的瓷片部分价值为94.6亿多元,瓷房子房产部分价值为3.3亿多元。
两份评估结果差异巨大,主要原因在于是否将瓷片价值考虑在内,而即使不考虑瓷片,"裸"房的价格也相差近2亿元。
记者联系到天津中量房地产土地评估公司的估价师刘德建,他参与了此次对瓷房子的估价。对于为何未将瓷片价值评估在内,刘德建表示,"我们按照法院给的委托来评估"。他不愿解释评估的过程和标准,"因为我们是受法院的委托,对外的口径要通过法院,没有经过法院的授权和指示,对外不能说过多的情况。"